《鄉村民俗旅遊合同》標準範本-實用乾貨、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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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鄉村民俗旅遊合同

旅遊接待時間

年 月 日 時

年 月 日 時

人數

餐飲接待(如需詳細菜單可另作附件)

早餐

午餐

晚餐

金額

住宿接待

乙方將□ 間房 □ 個床位租給甲方住宿,房間號/床位號:

住宿標準:

收費標準為:( 時 分至次日 時 分) 元/日

甲方住宿人數及健康說明 (名單可另附作為本合同附件)

旅遊接待

提供的娛樂設施及價格

旅遊景點門票代購

乙方為甲方聯繫 景點,代購門票 張;

票價: 元/張,共計 元。

其他

費用支付

概算總價款

¥: 元

費用預付

定金

¥: 元(不超過概算總價款20%)

預付款

¥: 元

定金或預付款憑收據作為結算依據

結算方式

□現金 □支票 □信用卡 □銀行轉賬 □其他

違約責任

1、甲方解除合同的,□無權收回定金/□支付概算總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解除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支付概算總價款 %的違約金;

3、其他: 。

其他約定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仔細閱讀並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旅遊者(甲方)簽章:

民俗旅遊經營者(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

資質證書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鄉村民俗旅遊合同條款

一、甲乙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場所文明旅遊,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和當地風俗習慣。甲方隨身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2.甲方如需利用乙方場地、設施設備布展或舉辦其他活動的,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3.旅遊結束後甲方應即時將未付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應據實結算旅遊服務花費的各項費用。若給乙方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應在結算時一併結清。

5.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懸掛區縣級以上旅遊主管部門統一制發的牌匾。

6.乙方應按照合同向甲方提供約定的飲食、住宿、娛樂、代購景點門票及其他服務,嚴格執行《北京市鄉村民俗旅遊戶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消防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甲方在用餐及住宿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應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積極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7.乙方應對其允許的甲方旅遊期間的各項活動提供便利,並明示各項具體收費價格。

8.除雙方約定的費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二、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在乙方處旅遊或乙方拒絕接待甲方的,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經乙方允許在乙方經營場所內擅自布展或舉辦其他活動的,應及時消除影響,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供的餐飲、住宿及其他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退還相應差價。

三、不可抗力

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經核實後可全部或部分免除違約方責任,但違約方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四、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雙方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五、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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