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201807

胶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201807

一、补贴范围:在胶州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实体,持有注册登记证明的下列人员,符合条件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大中专毕业生;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3.登记失业人员;4.返乡农民工;5.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胶州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对2011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23日期间创办实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对2015年6月23日以后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0元。

三、扶持期限:1年,从申请受理当月计算。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补贴扶持期限计算至退休月份。

四、补贴条件:1.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正常经营一个月以上,其中:(1)注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需按规定在创业实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也就是通常说的“五险”)。(2)对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需在我市以个人投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两险)。2.申请补贴人员应为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保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上述补贴条件中所列内容的,可申请补贴。

五、所需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原件。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仅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提供)。4.相关证书。(1)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3)毕业年度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4)休学创业大学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证明。

六、办理流程: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办理:(一)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青岛就业网。1.选择进入“网上办事”/“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模块,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2.选择进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录入;3.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4.上传材料后准备好所需材料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勘验时备查。(二)智慧人社手机APP办理.1.选择进入“网上办事”/“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模块,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2.选择进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录入;3.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4.上传材料后准备好所需材料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勘验时备查。

(三)现场办理.申请人可持所需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胶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2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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