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養”兒童黑幕揭開,減少買孩子需求很關鍵

文丨熊志

“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事件近期引發軒然大波,非法送養、領養孩子的亂象也引發熱議。新京報最近調查發現,從事收養、送養的中介組織打著“營養費”“感謝費”的旗號收取錢財,甚至孩子未出生就被預定,一個新生兒的價格從幾萬元到十數萬元不等,並且包辦出生證明並落戶。

從報道來看,非法送養的地下鏈條已相當成熟,相關人員隱匿在各類社交平臺上,形成了隱蔽的圈子。在這個圈子中,送養、收養的討論有專門的暗語,比如送養是用“S”替代。而交易金額一般用“營養費”來代替。並且,孩子出生之後,還有專門辦證的一條龍服務。

“送養”兒童黑幕揭開,減少買孩子需求很關鍵

“送養” 群裡發送的“送養”信息

打著“營養費”的旗號,私下將孩子當做商品交易,難逃買賣兒童的嫌疑。《收養法》明確規定,送養和收養人要符合一定的主體條件,同時送養行為要辦理嚴格的登記手續。所以就算簽了送養協議,類似的地下交易也根本不受法律保護,送領雙方都有違法的風險。

而且,據報道,地下送養鏈條中,還寄生著一些黑中介。不是所有孩子都是送養人生育的,那麼那些來路不明的孩子背後,是否涉及非法拐賣?再者,這個灰色地帶還是行騙的生意場,一些詐騙分子利用領養家庭迫切的心理需求,建群並找人當託,收取定金行騙。

因此,對地下送養的灰色利益鏈條,以及衍生出來的非法辦證、詐騙等違法犯罪問題,還得加強打擊治理。報道中的一些家長,甚至根本不知道這種行為可能會觸犯法律。而從執法方面,除了明顯的有償送養、拐賣兒童的行為,一般的非法抱養行為該如何處理,法律上缺乏相應規定,這就難以對送領雙方形成有力的約束,也方便一些中介組織打著“感謝費”的旗號在法律的邊緣行走。

可見從法律上完善民間收養的監管措施,提高執法懲戒力度相當必要。不能因為孩子的家長有種種困難,就將私下送養可能涉及的兒童買賣問題,當作家事淡化處理。

除此之外,還得看到,送養領養之所以形成一條地下利益鏈,一個關鍵原因在於,民間收養需求始終存在。與此同時,《收養法》等相關法律設定的收養門檻太高,導致正規的收養渠道無法滿足需求,於是這部分需求只能轉向地下,一些家長才會鋌而走險地“買賣”兒童。

“送養”兒童黑幕揭開,減少買孩子需求很關鍵

送養方和領養方的聊天截圖

比如《收養法》規定,符合條件可以收養的未成年人有三類,分別是,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對領養的家庭,同樣有年齡等方面的限制,要求年滿三十週歲,必須“無子女”等,收養門檻比一些發達國家高出不少,同時程序比較繁瑣。

此前的數據顯示,收養兒童數量持續減少,這種局面和生育放開有很大關係。但其實想要通過非己生育來擁有孩子的家長,數量依舊很龐大,否則地下送養鏈條不會如此繁榮。另一方面,不少年輕父母在孩子出生後,確實也無力撫養。

所以,降低收養門檻的呼聲,近些年一直都沒有斷過。考慮到收養需求無法被完全滿足,且轉入地下之後衍生種種非法問題,甚至發生兒童拐賣犯罪——適當降低收養門檻,的確應該儘早納入考量範圍。當然,此次性侵養女事件也提醒,對收養行為的後續追蹤同樣需要強化,確保被收養人得到了妥善的照顧和合理的對待。

另一方面,家長之所以鋌而走險,花錢領養孩子,除了年齡大無法生育等因素外,也有一些是在孩子夭折之後,抱著兒女雙全的想法,希望再養一個,但受制於生育政策,不能滿足生育意願。因此,在開放二孩的基礎上,全面放開生育限制,同樣很有必要。事實上,開放甚至鼓勵生育的,不僅可減輕非法送養的灰色需求,還能緩解老齡化問題。

總之,對於非法收養的地下鏈條,要強化打擊,更要有源頭治理。正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未出生的嬰兒被當做明碼標價的待售商品,說到底還是因為有龐大的市場需求。只有這些需求能夠被納入合法渠道予以滿足,非法買賣行為才會失去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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