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餐饮单位、各相关协会、广大消费者:
为防止食源性疾病传播,进一步守护消费者健康,赣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赣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赣州市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号召全市餐饮单位推行公筷公勺行动,现倡议如下:
01
餐饮服务要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企业可定制带有“公”字标识的公筷公勺。
02
严格做好公筷公勺清洗、消毒,设置公筷公勺专用存放区。
03
根据餐桌规格、用餐人数、菜品类型等,摆放相应的公筷公勺。
04
火锅、烤肉等必须在餐桌熟制的餐饮服务,应提供专用“生料公筷”。
05
自助餐厅或由消费者自行取餐的餐厅,配置与菜品相对应的公筷公勺。
06
将推行公筷公勺纳入日常餐饮服务管理,落实到出餐、上菜、洗消等环节服务流程。
07
通过公告牌、电子屏、餐桌提示牌、电子点菜系统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使用公筷公勺提示,引导消费者自觉使用公筷公勺。
08
用餐人员相互不代夹菜。
09
有条件的餐厅应积极推行分餐制。
全市广大餐饮从业者,要立即行动起来,带头树立文明餐桌新风尚,在餐饮服务中加强普及公筷公勺使用,为推行文明健康就餐方式贡献力量!
赣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