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迎關鍵判決,四天後,她能如期回家嗎?

深海區記者 深海龜


在被軟禁500多天後,孟晚舟即將迎來命運的關鍵審判。

5月22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宣佈將於當地時間5月27日就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做出關鍵裁決。這份裁決,將直接決定孟晚舟是否能直接乘機回國。

雖然有美媒依據歷史經驗判斷孟晚舟恐"凶多吉少",但是加拿大總理特魯多21日的一番外界"不理解加拿大司法獨立性"的言論,似乎又給此案平添了不少變數。

四天後,等待孟晚舟的會是自由嗎?

孟晚舟引渡案迎關鍵判決,四天後,她能如期回家嗎?


一 "雙重犯罪"再成判決焦點

從今年1月20日孟晚舟引渡案進入庭辯階段開始,雙方已經進行了數論聽證,控辯交鋒的焦點就是"雙重犯罪"是否成立——這正是即將出臺的關鍵裁決。

儘管加拿大與美國之間簽訂有引渡協定,但引渡成立的前提是相關罪行在美加兩國都構成犯罪,這就是所謂的"雙重犯罪"。

加拿大刑事辯護律師、引渡法權威加里·波庭(Gary Botting)表示,如果法官判定孟晚舟的行為在加拿大司法體系中不構成犯罪,那麼整個案件實際上已沒有再審理下去的必要,"她(指孟晚舟)可以直接飛回家了"。

但是,在最終結果出來前,這仍然只是國人的美好願景。

歷史案例表明,在加拿大收到的美國引渡請求中,大約90%得到批准,除非法官認為引渡請求是出於政治目的,或當事人被引渡後可能面臨死刑。

何況,即便法官裁定的結果有利孟晚舟,代表美國提出指控的加拿大檢方仍可以上訴。


二 律師團隊發現邏輯漏洞

但不管怎麼說,爭取"雙重犯罪"不成立,仍是孟晚舟辯護團隊當下的首要目標。

加拿大檢方認為,孟晚舟之所以涉嫌"雙重犯罪",是因為她以"隱瞞或欺騙"等方式"誤導匯豐銀行",讓匯豐在不知道香港的星通科技有限公司(Skycom)是華為子公司的背景下,為星通與伊朗之間的生意提供金融服務,而這違反了美國的對伊制裁。

然而,控辯雙方圍繞行為的重點與邏輯大相徑庭。

加拿大檢方,或者美國方面的指控,把重點放在孟晚舟涉嫌"欺詐"匯豐銀行上,因為"欺詐"在美加兩國都是犯罪。一旦罪名成立,自然符合"雙重犯罪"的標準。

但孟晚舟的辯護律師團隊發現了檢方指控中的邏輯漏洞。

所謂"欺詐",是建立在規避制裁的前提基礎上的。換句話說,如果沒有美國對伊制裁,華為與伊朗之間的商務往來大可正常進行,匯豐銀行也無風險需要承擔,孟晚舟自然犯不上也根本無需去"欺詐"銀行。

因此,由於加拿大啟動引渡程序時並未採取對伊制裁,那麼所謂"欺詐"成立的基礎都不復存在。

更何況,匯豐銀行很可能非常清楚華為與星通科技有限公司之間的關係。據香港《南華早報》報道,其獲得的一份文件顯示,匯豐銀行很早就瞭解到星通與華為之間的聯繫,也清楚該公司在伊朗的業務及其性質。

加拿大最大的全國性報紙《環球郵報》也印證了這一事實。根據該報最早在2010年獲得的一份機密電子郵件,至少在深圳和香港,匯豐銀行的一些員工,甚至包括其在香港辦事處的一名高級副總裁和助理副總裁,都知道華為與星通之間的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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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加媒和港媒的報道顯示,匯豐銀行早就知曉內情。)

據《環球郵報》21日報道,一個華為的消息源已經證實了其所獲得的郵件的真實性。


三 特魯多"加戲"意欲何為?

有趣的是,在孟晚舟引渡案再將成為焦點之前,加拿大總理特魯多21日出面發表了一番奇怪的講話。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21日罕見表示,中國"似乎不理解加拿大司法獨立性",暗示加拿大政府無力干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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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加拿大總理特魯多罕見地抱怨)

此前,在孟晚舟過境加拿大遭無理羈押後,中國政府迅即表示抗議。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曾表示,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是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西方媒體對這番話的解讀,多聚焦於加拿大對中國施壓的不滿,認為中國不尊重或不信任加拿大的司法獨立性。

但實際上,且不論加拿大司法部實際上有權隨時介入案件,終止引渡流程,就連特魯多所強調的司法獨立性,在美國政府的強力干預下也顯得極其蒼白無力。

過去一年多來,美國是如何違背市場經濟準則,以龐大強悍的國家機器打壓華為這樣一家民營企業,全世界有目共睹。就在上週,美國政府剛剛出臺新的空前嚴厲的技術管制,意圖對華為斷供任何包含美國技術的芯片。

本月初,美國政府居然罔顧"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要求美國法官限制孟晚舟與華為的接觸,以防止孟晚舟從華為獲取證據,在加拿大"對美國刑事起訴提起訴訟"。目前,華為正在美國與美國政府進行司法訴訟,其法律團隊收集了不少由美國政府掌握幷包含孟晚舟引渡案件證據的文件。

孟晚舟引渡案迎關鍵判決,四天後,她能如期回家嗎?

(圖說:去年3月,華為把美國政府告上美國法庭。)

根據美國法院一項已經生效的裁決,美國政府可以禁止華為將美國檢察官指定為"敏感材料"的任何證據帶出美國,也禁止美國以外的任何人對材料進行審查。

加拿大律師理查德·庫蘭德表示,美國的做法令人困惑,因為一個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應當被假定無罪,孟晚舟有權獲取這些材料。他認為美方不過是在"爭取時間",因為美方擔心披露的文件可能會揭露匯豐銀行在辦理涉伊朗的交易時,其實是知曉內情的。

別忘記,向來大嘴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可是不經意間說了實話:如果有必要,自己會介入孟晚舟引渡案,甚至不排除放了她。


四 本次判決仍非最終結局

目前看來,美國政府在施加高壓的同時,似乎對引渡孟晚舟"志在必得"。而孟晚舟一方,根據其辯護律師馬丁的講述,正受到高血壓和睡眠窒息症等健康問題的折磨。

可以肯定的是,不論加拿大法院下週如何裁定,此案很難就此告結。

如果"雙重犯罪"不成立,孟晚舟的確可能就此獲釋,飛回中國。但這有一個前提,就是加拿大檢方不再上訴,法庭釋放孟晚舟。

如果對方上訴,又分兩種情況:第一種,考慮到30天的訴訟期限,加拿大可以賣個聰明,在孟晚舟離境後再上訴。這樣的話,孟晚舟可以通過律師應訴,不必再被拘禁;第二種,加拿大司法部迅速提起上訴,那麼孟晚舟就可能被迫繼續留在加拿大。

如果"雙重犯罪"不幸成立,那麼國人也不必過分緊張,因為聽證絕不會就此結束,而是開啟第二階段的審理。

一方面,在整個引渡聽證的過程中,孟晚舟隨時可以提起上訴。這也是美國限制孟晚舟與華為接觸,對相關材料制定"霸王條款"的原因。

另一方面,孟晚舟的律師團隊仍會以其他理由為她辯護,例如,加拿大是否濫用了訴訟程序,加方官員在羈押孟晚舟時是否違法。

根據加方安排,如果案件進入第二階段,將定於6月開始,結案陳詞預計將在9月最後一週和10月第一週進行。

即便最終結果完全不利,由於加拿大司法系統允許對法庭的各式裁決進行上訴,所以此案仍可能再進行數年之久。


一錘,恐難定音;終局,或"活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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