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部分激勵股權都失敗了?

很多企業家在發激勵股權的時候,還不能明確的總結出:激勵股權應該交換被激勵者的創業責任,也不知道如何給予員工必要的引導。


而這時員工最常出現的狀態是:


1、 拿了股權,但不知道這是不是自己的理所應當,不知道還要向企業回報什麼,把股權更多的看成一種“福利”;


2、 拿了股權,只是把股東身份看作一種權利,而不知道自己的義務是什麼。

拿了股權仍然是打工者心態,會影響那些因獲得股權而激起鬥志的人,以及沒有獲得股權的人,前者會認為“我為什麼這麼拼命、這麼傻,他也一樣拿了股權,卻還象從前那樣悠閒自在,他多聰明!”,後者會認為“他都拿到了股權,也一樣悠閒自在,我都沒有股權,更沒有理由辛苦!”


所以,股權激勵的關鍵在於,創始人要明確股權不是白給的,是要求員工承擔創業責任,這是一個契約。員工也理解,如果我拿激勵股權,就該更加努力,就該承擔創業責任,否則就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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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股權激勵本質的意義,在於建立一種判斷是非的標準、一種價值觀——獲得股權就應該承擔創業責任;沒有做好承擔創業責任的準備就不要接受股權激勵;同樣是獲得股權激勵員工,勇於承擔創業責任者光榮,怠於承擔創業責任者可恥。


認清本質是成敗的關鍵。

為什麼大部分激勵股權都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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