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性离婚”,报复的是自己

□郭元鹏

网络平台上有一个调查“疫情过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对此,很多被禁足在家的人都说要吃吃吃、买买买,进行报复性消费,没想到解禁后,最早被提上日程的却是离婚,多地的离婚预约都被排到了大半个月后,“报复性离婚”引发关注。(4月22日中国新闻周刊)

一个月前,看到一则新闻——某地民政部门发布一则通告: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目前只暂时放开“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需要再等一等。这则通告发布之后,引发了不少人的议论:为何“结婚的”可以办理手续,而“离婚的”就需要等一等?结婚自由,离婚就不自由?漫长足不出户的日子,让一些准备离婚的人,也焦渴起来。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各地婚姻登记部门业务重新开展起来,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样的场景:这边是“结婚队伍”,那边是“离婚队伍”;这边欢天喜地,那边冤家相对。

这个时候出现“报复性离婚”,其实需要换一种角度去审视。所谓的“报复性离婚”,其实也有一个客观因素——就是因为疫情期间的“停止办公”,而出现了“离婚办理”的积压,这个时候出现“报复性离婚”也是可以理解的,“积压”之后当然就是“释放”了。

不过,我们还需要看到,疫情过后“报复性离婚”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另外性质——那就是并非真的“情感破裂”而“真想离婚”的。

足不出户的日子,人们比较容易出现心理问题,这也就是为何很多专家建议在疫情过后,要抓紧对市民进行心理疏导的原因之一。突然而至的疫情,让人们在心理上承受了很大压力,这种心理压力往往会通过“异常的举动”来释放:比如说,脾气暴躁起来,就像“进入了更年期”;比如说,两口子居家久了,难免出现口角,一段时间下来,出现了“假愤怒”“伪怨气”,甚至连自己都搞不清楚是不是真的“不能过了”。于是,在少数“家庭战争”中便出现了“疫情结束就离婚”的台词。这个时候,“离婚”不一定是真正的“情感”。

因此,对于“报复性离婚”,需要留下一个缓冲期。那些“打算离婚的人”,不妨先“静一静”,不妨先“冷一冷”,把离婚的事情放一放,把问题交给时间去解决,看看自己是不是“真想离婚”。对于民政部门来说,还是应该发挥“和事佬”作用,多进行了解,切莫“高高举起大印”一盖了之。而我们还需要组建心理疏导队伍,做好疫情过后的心理疏导,让人们看到自己“真实的内心”,而不是被“冲动的魔鬼”左右了自己。

有“报复性离婚”打算的人,不妨再等等,如果只是头脑一热的话,报复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离婚不是去赶集,别瞎凑热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