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無冠,納什和艾弗森,誰的歷史地位更高?

吐槽個球兒


阿倫·艾弗森於1996年首輪第一順位被費城76人選中,他是球場精靈,以快速突破得分稱雄於NBA,堪稱全聯盟最快的球員。他渾身是傷但以頑強的意志帶傷衝鋒陷陣,迅速得到了全世界NBA球迷的喜愛。艾弗森帶領76人隊曾經打入NBA總決賽,職業生涯收穫榮譽無數,包括最佳新秀、常規賽最有價值球員、常規賽得分王、全明星MVP球員等等。



史蒂夫·納什在1996年NBA選秀第1輪第15順位被太陽隊選中,1998年加盟小牛,2004年重回太陽,在2005、06連續兩年獲得常規賽MVP, 2012年簽約湖人。入選8屆全明星陣容,3屆最佳陣容一隊,並獲得2屆全明星技巧大賽冠軍,是96黃金一代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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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風格不盡相同但卻都是入選了名人堂的頂尖球員,要論地位,恐怕艾佛森還要更高一些,在職業生涯中,艾佛森的身邊基本上沒有能幫助他的明星隊友,可以說他是憑藉個人能力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這一點上要比納什強一些。

阿倫·艾弗森在1996年NBA選秀中於第1輪第1位被費城76人隊選中,成為NBA狀元秀。 [1]在14年的職業生涯中,阿倫·艾弗森 曾效力於76人、掘金、灰熊以及活塞四支NBA球隊,新秀賽季榮獲最佳新秀以及新秀挑戰賽MVP, 4次榮膺NBA得分王,3次榮膺NBA搶斷王 ,2000-10年連續11次入選NBA全明星陣容並奪得2次NBA全明星MVP, 3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一陣,3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二陣 ,2006年入選NBA最佳陣容三陣。 2000-2001賽季,艾弗森打出了生涯最好表現,當選該賽季的NBA常規賽MVP ,並幫助76人隊打入NBA總決賽 ,但未奪冠。

納什同樣是96年進入Nba,是當年的首輪15號秀,連續兩次蟬聯常規賽MVP,但是納什在球隊中的作用是讓隊友做的更好,屬於團隊型球員,最好成績是代表太陽隊進入西部決賽,但負於當時實力超強的湖人隊。

應該說艾佛森代表了76人的一個時代,他在當時身邊沒有太好的榜首,完全是憑藉自己的一己之力將球隊帶進總決賽,45.75px的身高出任得分後衛,並獲得如此的成就,恐怕是前無來者,後無古人了。相對於艾佛森,納什的優勢在於組織進攻,但他很難說是獨一無二的,現在的保羅、哈登都能有和納什相似的功能,所以說艾佛森的地位還是要高一些。


菱鏡頭


其他答題者,都已將兩人所獲榮譽、得分、助攻、搶斷等數據列明,二人是半斤八兩、不分上下,本人不再贅述(列數據也不是我的強項)...

兩人位置不同,打法不同,這是一場控衛與分衛之間的比較,兩位“無冕之王”的爭鬥...

“答案”那是得分後衛中的翹楚,身高僅183,但得分能力冠絕聯盟,位列當時“四大分衛”之一,桀驁不馴,永不服輸,當年總決賽第一場痛擊不可一世的“OK組合”算是其生涯高光時刻之一...

“風之子”是控衛的楷模,助攻榜數據位列聯盟歷史第三位,串聯、組織球隊信手拈來、寫意非常,小牛時期位列“三駕馬車”,太陽時期“炮轟”威震聯盟...

重點來了:為什麼說風之子歷史地位高,本人認為:05-06賽季的太陽,開創了名震聯盟的“跑轟”戰術,何為跑轟?以高速流暢的輪轉運動為主要戰術特點、強調攻防轉換的速度而部分犧牲半場陣地攻防能力的一種籃球戰術思想...炮轟問世後,一時間引的全聯盟推崇備至,發展到了今天,有了小球戰術,勇士“死亡五小”的使用方法,即是“炮轟”的發展改良版本,您說是不是?“風之子”作為炮轟戰術的發起點,是最重要的執行點,沒有以“風之子”為首的太陽群雄,就沒有“炮轟”的風靡聯盟,沒有“炮轟”,就不會有今日發展改良後的“小球戰術”,這是對籃球運動發展的推動...單憑此一點,“風之子”對比“答案”,在所獲榮譽等數據半斤八兩的前提下,“風之子”對籃球運動的推動發展,作用更加明顯,功勞更加顯著......

基於上述的原因,本人給出前文的論斷:納什的歷史地位略高於艾佛森...

如朋友們有其他的不同意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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