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院知产审判:提升质效 保护创新

作者:于利涛 丁照明 郭凯

知产审判风雨兼程。转瞬间,2020年4月26日,将迎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又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法发〔2020〕11号)。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适时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总结《吉林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近况》及典型案例,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

2019年度,该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7件,共审结87件,结案率81.31%。

从全年案件来看,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特点也更加明显。案件数量增长明显,2019年比2018年度增长率为98.31%;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侵害商标权纠纷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两类,合计占受理案件总数的91.65%;调撤结案比例较高,占结案总数的50.57%;系列案件相对较多。

吉林中院知产审判:提升质效 保护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内在要求。吉林中院认识于此、立足于此、行动于此。

实行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审判。该院自2017年1月1日起,由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集中审理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改变以往由多个民事审判庭分散审理的做法,确保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法律及裁判标准统一。同时,强化专业化法官队伍建设。

吉林中院知产审判:提升质效 保护创新

依法准确认定侵害商标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准确认定商标的使用以及商标相同或相近,是认定侵害商标权的关键。在审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该院牢牢抓住这个关键,依法予以认定。

努力寻求加大保护力度与保护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该院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注重考察侵权人的实际经营状况,全面进行相似地区的类案检索,在正确适用法律及全面考量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实现同案同判目标。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从源头治理相关侵权行为。通过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直播、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公开相关案件的审理及裁判情况,教育引导区域内相关企业及商家,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侵权行为。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其全面履行行政职责,强化对市场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和规范。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走过岁月长河,吉林中院知识产权审判正积极探索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为公平正义提档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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