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過世了,房產證如何繼承過戶?

郎當7


您好,老人過世後,老人的房產屬於遺產,可通過以下二種方式進行產權過戶:

1、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同意將該房產由你個人進行繼承或放棄繼承權的,可以由所有法定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房屋遺產繼承公證,證明由你來繼承該房屋,然後你就可以憑遺產繼承公證書去辦理產權過戶了。

2、如果其他的法定繼承人不同意由你來繼承改房屋的,則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進行遺產分割,如法院判決房屋歸你繼承的,你就可以憑法院判決書去辦理產權過戶。

還有就是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房產證;

2、 土地證;

3、 業主檔案;

4、 死亡證明;

5、 所有子女戶口及身份證。

另外,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注意的事項:

1、 辦理公證的過程中所有有繼承權的人都要到場;

2、 未成年人(未滿18週歲)和有精神殘疾的人不能放棄繼承權;

3、 遺產公證需要提交老人的死亡證明,而這個證明只能由當地派出所開具,如果遺失則需要殯儀館開具的證明。

另外,除了要辦理遺產繼承公證之外,還需要辦理房屋公證。辦理完房屋公證以後,就可以辦理房產繼承過戶,需提交的資料為:

1、 公安部門開具的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 領取並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3、 房屋所有權證書;

4、 申請人的身份證,同時需要提交複印件;

5、 相關完稅、免稅證件;

6、 繼承公證或者法院調解書、判決書;

7、其他相關文件。


張澤誠律師


我是法律微言,關注我,有問必答,無償普法!明確回答你:

繼承過戶,一般需要區分兩種方式,即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根據這兩種情況,手續和程序辦理一樣。先說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就是老人沒有留遺囑,房子歸所有繼承人共有。繼承人在法律上一共有好幾層順位,其中第一順位繼承人最為重要。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指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這三方都平等的享有房子的繼承權。也就是說,如果老人沒有指定房子歸誰繼承,那麼老人的配偶、父母(如果還健在的話)、子女都想有繼承權。為什麼要先說這個問題呢?因為房子要過戶,就必須先要搞清楚,這個房子到底歸誰所有,然後才能考慮過戶的事情。

1.那麼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呢?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其一,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和銷戶證明;

其二,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其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其四,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注意,以上所有材料所有的繼承人,是所有繼承人,如果缺少一個,房產局很有可能不給過戶。

2.繼承人過多怎麼辦?

如果繼承人比較多,就有導致新過戶的這個房子,需要把所有人的名字都登記上去,手續也比較繁瑣,房產局也一般會建議確定一個或者兩個繼承人。比如,老人有四個子女,那麼這四個子女可以先確定,房子到底由誰來繼承,簽訂繼承協議,確定財產分割。注意,這裡要糾正一個常識,老人的女兒,即使是嫁出去的女兒,對於老人的房子,也是有繼承權的。

在簽訂協議之後,你就可以拿著協議和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房子的手續,帶上以上材料去房產局過戶了。

遺囑繼承,就是老人明確寫了遺囑,並在公證處公證了,這個房子要留給某個人。這時候就需要被繼承人額外提供老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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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微言


您好!

無論是一方老人去世,還是雙方老人過世,都建議儘快抓緊辦理繼承手續。

從房產的繼承過戶上來講,主要分為三個大的步驟:

第一步:確定繼承人和繼承份額

確定繼承人,包括兩種主要的方式:一種是遺囑,一種是法定。

1.如果老人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人按照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確定。

2.如果沒有留有合法有效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

  • 法定繼承中,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 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存在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這裡提示一點:如果是雙方老人均去世,就要看先後順序。後去世的老人,要先繼承先去世老人的份額。具體算法上,原則上就是按照去世人的所有繼承人平分。

繼承人確定下來之後,首先要做的動作是相互協商,就繼承份額是否能達成一致。其中,繼承人可以選擇放棄(但是不能轉讓)。這個過程就是確定繼承份額的過程。注意:即便是遺囑繼承,也需要告知和協商。

第二步:繼承手續的辦理

繼承手續又分為有爭議和無爭議兩種情況。

1.無爭議

如果經過協商,所有繼承人之間能達成一致,常規的繼承手續就是“公證繼承”。

但是,辦理之前建議題主先去房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問問,可能能夠直接辦理繼承過戶手續(這個不確定)。如果可以的話,能省不少公證費用。

說說公證繼承的辦理:

(1)準備好以下材料:死亡證明(包括去世老人、所有法定繼承人中去世的人)、繼承人身份證明、房產證明、親屬關係證明。

(2)所有繼承人去公證處。無法到場的寫一個授權委託書。

(3)公證處會審驗材料,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2.有爭議

如果協商不成、存在爭議,就要走訴訟的途徑。

走訴訟途徑之前,題主可以衡量一下利弊,如果有協商餘地,建議先找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一下。調解成功的話,委員會會出具調解書。拿到調解書之後,30個工作日內去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具一個《民事裁定書》。

如果沒有可商量的餘地,就只能走法院、打官司。這個不詳述,因事而異。最終法院出具一個《法院判決書》。

第三步:辦理過戶手續

不動產登記中心一般認的就是上述三類證明之一:繼承權公證書、民事裁定書、或者法院判決書。

繼承人拿著這個材料,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

另外的提醒

因為題主沒有提及老人去世情況,這裡有一個點簡單提醒一下,有兩個時間點要注意:

  • 如果老人去世超過20年,就不能走訴訟程序,即便有爭議也沒用。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按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執行。爭議人不得提請訴訟。


  • 如果有爭議了、且自得知之日起2年內沒有提請訴訟,也不得再提請。處理結論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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