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苦說不出!店主追搶貨少年發生交通事故,卻被逮捕入獄

近日,河北涿鹿縣人民檢察院通報的一起案件,引發熱議。兩少年駕駛摩托車在村裡小賣部搶奪香菸後駕摩托車逃跑,店主追趕過程中,二人為擺脫追趕加速前行,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一死一傷,近日,涿鹿縣人民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有苦說不出!店主追搶貨少年發生交通事故,卻被逮捕入獄

店主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又為何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2020年4月1日晚20時許,楊某某(14週歲)、王某某(15週歲)和於某某、李某、郭某駕駛兩輛摩托車至涿鹿縣某村唐某某經營的小賣部門前,楊某某一人進入唐某某小賣部先假意購買了一箱啤酒和一箱飲料,並將啤酒飲料搬至門外,隨後再次返回小賣部說要購買一條“珍品雲煙”,在唐某某為其取香菸時,楊某某趁其不備將香菸搶奪後跑出小賣部與王某某駕駛摩托車向村外逃竄,於某某、李某、郭某駕駛摩托車在後緊隨。

唐某某發現商品被楊某某搶奪後立即安排妻子報警並駕車追趕,楊某某、王某某二人為擺脫追趕加速前行,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二人摔落倒地,致使王某某受傷,楊某某當場死亡。

有苦說不出!店主追搶貨少年發生交通事故,卻被逮捕入獄

兩個少年違法在先,涉嫌搶奪,店主的追趕是私力自助,屬於正當防衛行為。《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從目前通報的內容看,無法看出店主是如何追趕的,兩位少年又是如何發生事故的。如果店主駕車追趕,保持距離,則店主是沒有刑事責任的。如果店主駕車追趕,動作過猛,與兩少年發生事故有因果關係,是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此外,此案中被搶財物價值大小,也會影響正當防衛是否適度的評判尺度。

有苦說不出!店主追搶貨少年發生交通事故,卻被逮捕入獄

本案存在其特殊性,楊某某違法犯罪在先,即過錯在先,唐某某追趕楊某某本來是沒有過錯的,理所應當的,但是在追趕過程中,如對楊某某事故的死亡抱有過於自信和疏忽大意的心態,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至於如何認定過於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的,還需要結合事故現場等多種因素來綜合判斷,不能片面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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