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社評:懲防網絡犯罪,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建設

“一網在手,生活無憂”。當代社會,信息網絡的普及,大大方便了人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深刻影響著人們的思維和生活方式,也影響著國家和社會的治理方式。與此同時,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部分傳統刑事犯罪日益向互聯網遷移,利用或針對網絡實施的新型違法犯罪活動不斷滋生蔓延。近年來,檢察機關辦理的網絡犯罪案件數量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達34%以上。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藉助網絡傳播的便捷性和隱蔽性,詐騙犯罪發案量大幅增長,在所有涉疫刑事犯罪案件中佔比較高。

檢察機關作為推進法治建設和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在依法打擊網絡犯罪、維護網絡安全中,肩負著重要職責。如何履行檢察職能懲治和預防網絡犯罪?首先要對面臨的經濟社會形勢有準確的理解把握。對網絡犯罪增多的現象,決不能簡單歸結為“世風日下,人心變壞”,而應從社會治理的角度認識和思考。一方面,司法機關查處的網絡犯罪案件增多,反映出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有新的更高需求,也反映出法治更嚴密、執法更嚴格,體現了依法治國的進步。另一方面,從客觀上看,經濟社會發展、信息化的加速推進使利用網絡實施犯罪不僅成為可能而且更易得逞,同時因為不見面、互不相識,減輕了犯罪人的負罪感和不被查獲的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僥倖心理。因此,從本質上看,網絡犯罪增多,是經濟社會的發展對社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正因為如此,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網絡安全,要求依法治網,打擊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建設。檢察機關要從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高度把握懲防網絡犯罪的重要性,深刻認識到維護網絡安全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和法治責任,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嚴懲網絡犯罪,切實防範網絡領域“黑天鵝”“灰犀牛”,推進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懲防網絡犯罪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工程,需要做好頂層設計,統籌各方資源、智慧和力量開展深入系統研究,加強指導。近期,最高檢成立了由三名院領導分別擔任組長、副組長,機關多個部門參加的懲治網絡犯罪維護網絡安全研究指導組,統籌協調做好深化打擊懲治網絡犯罪的各項工作,加強檢察機關打擊網絡犯罪的研究和指導。各級檢察機關要按照指導組的指導意見和要求做好懲防網絡犯罪的各項工作,提升網絡犯罪檢察工作的有效性。

與傳統的刑事犯罪比較,網絡犯罪具有主體的智能性、行為的隱蔽性、手段的多樣性、犯罪的連續性、傳播的廣泛性等突出特點,特別是新型網絡犯罪打擊難度更大,需要結合辦案加強理論研究,有的放矢防控新型網絡安全風險。為此,最高檢檢察理論研究所專門設立了網絡犯罪理論研究中心,各級檢察機關要依託研究中心構築打擊遏制網絡犯罪的理論“新高地”,共同織密網絡安全防護網。比如,開展網絡犯罪懲治和防範的基礎性研究,加強對網絡犯罪整體態勢和深層次問題的研判把握,及時提出懲治網絡犯罪的立法和政策建議;開展網絡空間社會治理的系統性研究,加強對網絡犯罪源頭治理的深入分析,結合司法辦案,發現網絡監管、執法、司法等綜合治理中存在的漏洞,適時向有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

懲防網絡犯罪,案例的指導作用必不可少。4月8日,最高檢發佈第十八批指導性案例,這是繼2017年之後,最高檢第二次制發打擊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實踐中,一些檢察人員因為對網絡犯罪的特點和技術原理研究不夠,導致對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理解和適用不夠準確。此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不僅從法律和互聯網技術兩個維度闡釋了新型網絡犯罪常見的法律適用和技術認定問題,還完整重現了檢察機關發揮主導作用,成功指控和證明犯罪的過程,為各級檢察機關辦理類似案件提供了示範和指引。對這些指導性案例,各地檢察機關要認真組織學習,確保辦案人員充分理解掌握、辦案時參照適用,提升辦理網絡犯罪案件的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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