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元!武漢市面向全體在漢人員投放消費券

5億元!武漢市面向全體在漢人員投放消費券

為活躍消費市場,支持全市商貿和文體旅遊行業復工復產復市,結合武漢市疫情防控要求,4月19日起至7月31日,武漢市人民政府將陸續向全體在漢人員投放5億元的“武漢消費券”。“武漢消費券”主要採取搶券和定向模式進行投放。

消費券種類

“武漢消費券”包含4大類:餐飲消費券、商場消費券、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和文體旅遊消費券。面向低保、特困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設置約1800萬元的專用消費券,實行定向發放。

其間,阿里巴巴、美團點評和騰訊3家企業共匹配總價值約18億元的平臺、機構和商戶消費券參與活動(活動規則由各平臺制定和公佈)。

投放對象

全體在漢人員(包括市外來漢人員)均可參與“武漢消費券”搶券活動。領取了專用消費券的群眾,仍可參與“武漢消費券”和平臺、機構、商戶消費券的搶券活動。

投放平臺

“武漢消費券”由阿里巴巴、美團點評和騰訊3家企業在自有線上平臺上按周投放,每週同時投放一次。投放平臺具體如下:

阿里巴巴:支付寶App

美團點評:美團App、大眾點評App

騰訊:微信App(微信小程序“武漢消費券”)

投放時間

“武漢消費券”總體投放分兩期執行:第一期(4月19日—5月31日)首次搶券活動,將在4月19日中午12:00進行,4月20日正式使用,有效期至4月29日(共10天)。從第2周開始,“武漢消費券”搶券活動固定在每週四中午12:00,即時生效,有效期7天。第二期(6月1日—7月31日)具體投放時間另行公佈。

每人在同一企業所屬平臺上搶到的“武漢消費券”,每月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100元,整個活動(兩期內)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200元,3個平臺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600元。

核銷要求

第一期實際消費金額必須滿足消費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銷(如50元商場消費券,必須在商場實際消費150元及以上才能核銷)。第二期根據第一期核銷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武漢消費券”可與平臺、機構和商戶消費券疊加使用,每筆消費僅限使用一張“武漢消費券”。“武漢消費券”核銷時不找零、不變現,禁止倒買倒賣。

商戶參與要求

符合四大類別範圍、註冊登記在武漢市、已開業的線下實體店(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均可參加活動。參加商戶須簽署格式承諾書,並加蓋公章,在門店張貼。

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負面清單或限制開業的商戶,不得以參加活動為由強行開業。

活動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商戶,將被列入不誠信單位名單,取消參與資格。

諮詢電話

(一)三大平臺客服熱線:

1.阿里巴巴:95188;

2.美團點評:4006170100;

3.騰訊:95017。

(二)武漢市商務局諮詢電話:

82790828 82790128

(三)武漢市商務局官方諮詢服務網站:“武漢消費券”在線諮詢服務平臺:http://sw.wuhan.gov.cn/html/。

關於“武漢消費券”適用場景的說明

為切實做好“武漢消費券”投放工作,做到精準投放,結合武漢市復工復產復市和疫情防控要求,現就“武漢消費券”適用場景做出如下說明。(一)總體規定

“武漢消費券”需到對應種類已營業的實體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消費並在線支付時才能使用,不得用於充值、預存等消費。所有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僅適用四類中的一類消費券。

1. 餐飲消費券:僅限使用於餐飲門店消費;

2. 商場消費券:僅限使用於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家電賣場、手機專賣店、服裝鞋帽專賣店等;

3. 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僅限使用於超市、便利店等;

4. 文體旅遊消費券:僅限使用於景區、住宿飯店、旅行社、書店、健身場館、體育培訓、體育用品專賣店等(適用範圍根據武漢市復工復產復市和疫情防控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二)關於餐飲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1. 堂食未開放之前,餐飲外賣適用餐飲消費券。但通過小程序接龍的餐飲外賣不適用餐飲消費券。

2. 飲品店、小吃店、咖啡店、茶館適用餐飲消費券。

(三)關於商場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1. 由商場(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家電賣場、手機專賣店、服裝鞋帽專賣店)統一收銀的門店,統一適用商場消費券;各門店獨立收銀的,按所屬行業參加活動,如購物廣場內的餐飲店和服裝店,分別適用餐飲消費券和商場消費券。

2. 服裝鞋帽專賣店包含服裝鞋帽專賣街鋪店,適用商場消費券。

3. 手機專賣店包含從事售賣手機業務的移動、聯通和電信等營業廳,適用商場消費券。

4. 數碼產品專賣店適用商場消費券。

(四)關於超市(便利店)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1. 超市(便利店)是指銷售日用生活必需品為主的消費業態。統一收銀的超市,適用超市(便利店)消費券,大型超市內獨立收銀的門店按所屬行業參加活動。

2. 雜貨店、副食店適用超市(便利店)消費券。

3. 水果店、生鮮店、糕點店、食品零售店、母嬰店適用超市(便利店)消費券。

(五)關於文體旅遊消費券的適用範圍

1. 文體旅遊類場所(景區、住宿飯店、旅行社、書店、健身場館、體育培訓、體育用品專賣店)統一收銀的,適用文體旅遊消費券;區域內獨立收銀的其他業態,如旅遊景區內的餐飲店,則按所屬行業參加活動。

2. 住宿飯店適用文體旅遊消費券,住宿飯店能提供社會餐飲的,如獨立收銀,適用餐飲消費券,如由住宿飯店統一收銀,則適用文體旅遊消費券。

3. 文具店適用文體旅遊消費券。

其他未明事項,由所屬行業市級主管部門指導各平臺進行解釋。

“武漢消費券”商戶參與指南

◆參與條件 (一)註冊登記在武漢市、已開業的線下實體店(包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二)符合餐飲、商場、超市(便利店)和文體旅遊四大類別範圍(詳情參見“武漢消費券”適用場景說明)

(三)須簽署格式承諾書,並加蓋公章,在門店張貼。活動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商戶,將被列入不誠信單位名單,取消參與資格。格式承諾書可通過以下方式獲取:

1. 三大互聯網企業向商戶定向推送。

2. 武漢市商務局官方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http://sw.wuhan.gov.cn/html/zwgk/gzdt/tzgg/

3. 關注“招商武漢”微信公眾號:

①在“招商武漢”微信公眾號對話框,發送關鍵詞“承諾書”,查閱或下載格式承諾書;

②在“招商武漢”內“商務之家”欄目,進入“消費券商家承諾書”子菜單,查閱或下載格式承諾書。

(四)支持支付寶、美團、大眾點評或微信支付。商戶是否可以參加活動,以各平臺的商戶行業標籤為準(因商戶標籤不一致導致無法參加活動,由各商戶向各平臺客服諮詢)。

採用微信或支付寶支付的商戶,必須使用支付商業版,使用個人微信、支付寶收款的,將無法核銷“武漢消費券”。

◆對接渠道 活動期間,符合四大類別的商戶,想上線三大平臺或開通支付端,可分別聯繫3家企業,各企業提供快速進駐通道。

(一)阿里巴巴:95188-1-2。

(二)美團點評:4006170100。

(三)騰訊:95017-2。

◆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各參與商戶、經營場所要嚴格遵守全市復工復產復市和疫情防控要求,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負面清單或限制開業的商戶,不得以參加活動為由強行開業。如涉及違規經營,不能有效執行防疫規定,並不按期整改的,將取消該商戶、經營場所核銷“武漢消費券”資格。2. “武漢消費券”禁止直接兌換為現金,核銷時不找零或替代現金找零,禁止倒買倒賣,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3. 各商戶要加大對本地產品的採購,積極設立本地產品專櫃、專區,並開展更多的促消費活動。

“武漢消費券”消費者搶券指南

全體在漢人員(包括市外來漢人員)均可參與“武漢消費券”的搶券活動(各平臺、機構、商戶消費券,由3家企業自行制定和公佈)。

搶券入口

阿里巴巴

搶券平臺:支付寶App

操作流程:

(1)打開支付寶App,進入支付寶首頁專區入口,或在支付寶搜索“武漢”進入搶券頁面;

(2)在4類行業消費券裡選擇其中的一類點擊搶券,先到先得。已獲取的“武漢消費券”,可在支付寶“卡包”中查看;

(3)在頁面可查看支持使用“武漢消費券”的商家,點擊“去附近商家消費”。

美團點評

搶券平臺:

美團App、大眾點評App

操作流程:

(1)打開美團點評旗下美團App或大眾點評App,在開屏圖、首頁活動專區、美食頻道等位置找到活動宣傳圖,點擊進入活動頁面。還可通過各App首頁頂部搜索框搜索“武漢消費券”直接進入活動頁面;

(2)點擊消費券參與搶券,可選擇任一類消費券進行搶券,搶到的消費券,可在美團或大眾點評“我的錢包”查看詳情;

(3)用戶在美團App、大眾點評App、美團外賣App參與活動的相關頻道瀏覽和消費時,自動核銷“武漢消費券”。

騰訊

搶券平臺:微信小程序“武漢消費券”

操作流程:

(1)微信搜索“武漢消費券”進入小程序,可訂閱開搶提醒,微信將在每週開搶前通過消息通知提醒用戶;

(2)搶券開始後,選擇其中任一類消費券進行搶券,搶到的消費券將存入微信卡包;

(3)線下消費時,可在相應行業微信商業支付商戶處核銷。

搶券時間

“武漢消費券”投放採取同時搶券的模式進行,三大平臺在每週同一時間開展搶券活動。第一期首次搶券活動定在4月19日中午12:00進行,4月20日正式使用,有效期至4月29日(共10天)。從第2周開始,搶券活動固定在每週四中午12:00,即時生效,有效期7天。

第一期,共有6次搶券機會,具體日期如下:

4月19日、4月30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 第二期搶券時間另行公佈。

每人在同一企業所屬平臺上搶到的“武漢消費券”,每月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100元,整個活動(兩期內)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200元,三個平臺累計核銷總額不超過600元。

消費券種類及面額

第一期“武漢消費券”面額設置如下:

1. 餐飲消費券:10元、20元;

2. 商場消費券:50元、80元;

3. 超市(便利店)消費券:10元、20元;

4. 文體旅遊消費券:50元、80元。

每次搶券時,只能選擇搶4類消費券中的一類,同一企業所屬平臺每次只能搶到1張券。

第二期券面額度,根據第一期核銷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消費券核銷要求

第一期實際消費金額必須滿足消費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銷,如50元商場消費券,必須在商場實際消費150元及以上才能核銷。“武漢消費券”可與平臺、機構和商戶消費券疊加使用,每筆消費僅限使用一張“武漢消費券”。

第二期核銷要求根據前期核銷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溫馨提示

請廣大消費者密切關注“武漢消費券”投放信息,及時參與搶券活動。對於確實不便操作的消費者,請子女、親友代為操作。對於當週未能搶到消費券的消費者,到7月底之前,週週都有機會,請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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