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謀私利,賊喊捉賊丨香港一日

毫無邏輯的“為反而反”


週四,香港反對派在中聯辦外示威。“泛民”梁國雄、岑子傑、郭勇健等約數十人手持印有“沒有民主人權、沒有國家安全”以及“譴責兩辦說三道四、高度自治不容侵犯”等橫幅,宣稱近日港澳辦和中聯辦對於反對派癱瘓立法會的批評屬於“干預香港事務”。


暫且不談“中央政府幹預香港事務”是不是個偽命題,筆者先回顧一下,本週兩辦究竟“說三道四”了什麼。


週一,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表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受到部分反對派議員濫用權力,惡意拖延,花了6個月時間仍無法選出主席,尤其在當前的嚴峻疫情之下,嚴重影響立法會正常運作,大量涉及經濟民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立法無法進行。


“一些反對派議員為了謀取政治私利,罔顧公眾利益,採用卑劣手法癱瘓立法運作,無異是‘政治攬炒’,令人質疑有違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次日,中聯辦發言人也對反對派議員惡意“拉布”、採取“政治攬炒”予以譴責。


“少數立法會議員為一己政治私利,損害公眾利益,阻礙立法會的正常運作,有違其就職時作出的誓言,更可能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為謀私利,賊喊捉賊丨香港一日


筆者無意抬槓,但任何一個理性人,並不需要太高的判斷能力,就可以得出:


假如港澳辦和中聯辦對香港反對派某些議員的某些政治行為——暫且不論其是否合法或合乎公義——的“批評”也算是“干預香港政治”的話,那《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求美國政府每年一度“對香港政治進行審視”該是怎樣一種超乎反對派接受範圍的“政治干預”?


但有趣的是,上述一眾反對派頭頭腦腦,無一不支持《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甚至為此多番出功出力。


怎麼,美國審得,中央政府就連說都說不得?更何況為了一己私利,惡意癱瘓立法機構,在任何民主體系下都是不被社會所接受的行為;更何況導致疫情之下,多達14條法案,80條附屬法例無法及時處理,這背後是多少香港家庭的苦難甚至是生死離別?


反對派議員終日譴責港府抗疫不力,但在這所謂的“抗疫不力”背後,反對派惡意“拉布”又發揮了怎樣的作用?賊喊捉賊,別說譴責,將這些尸位素餐的政棍按照香港法律悉數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問罪都是理所應當。


當然,筆者清楚,理性駁斥某些反對派的腦回路毫無意義,所謂“兩辦干預香港事務”不過是扣著似是而非的大帽子下再一次“為反中而反”。事實上,去年的“修例風波”在一定程度上正是這種偏執情緒的產物,而這種偏執情緒和某些道貌岸然的理念相結合,不斷荼毒港人,加劇香港社會的內部撕裂,一日不除,“東方明珠”便永無寧日。


布衣之怒還是苦肉計?


週四當天,梁國雄等一眾人遊行結束,在中聯辦前會見傳媒時,一名老年本地男子突然衝向梁國雄,並用鐵錐刺向其右腹,該位置隨即見血,傷口深約1毫米,但無大礙。


為謀私利,賊喊捉賊丨香港一日

鐵錐後被警方奪下


老者再次進行刺擊之際,被梁國雄推開,並被附近港警當場拘捕。據港媒報道,該老年人現年81歲,是退休人士,“施襲原因主要政見問題”。目擊人士稱,老人在襲擊時高喊“長毛(梁國雄)搞亂香港”,並在被捕時喊道:“他是不是壞人?這裡是不是香港?”


港警勸老人冷靜,並要為其戴上手銬,老人則回應,“我不會反抗”,“我隨時都可以死”,“我自己怎樣都不重要”。


對於該老者的行為,香港媒體的反應非常曖昧。一向大鳴大放的港媒似乎有意輕描淡寫此事,尤其擅長借襲擊事件炒作的反對派也相當低調。事實上,被刺的梁國雄未作出任何激烈回應,只是由其同黨表示“希望得知中聯辦對此事有何看法”。


但翻翻港人在新聞之下的評論,不難發現大量為老者喝彩的留言,甚至有人稱其為“義士”。也有人表示,每逢選舉之前,就會有議員被襲擊,“而被襲擊的議員往往會當選”。


老者的“布衣之怒”雖有違法律,但對香港的關切和愛護,以及對亂港分子的憎惡也令人深思。若反對派政棍們因此操作出一場“苦肉計”,大打政治悲情牌,卻實在是令人打心裡覺得噁心了。


為謀私利,賊喊捉賊丨香港一日


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據港媒報道,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兩罪的香港本地18歲女大學生黃睿思,於週四第二次提審。法官當堂批准被告“自籤1000元保守行為1年”,控方則撤回指控。


所謂“籤保守行為”既不是定罪,也不是刑罰,而是預防犯罪的一項措施。法庭會要求當事人以自籤方式擔保(即向法庭承諾),在擔保期內,保持良好行為並遵守法紀。籤保人承諾,如果違反籤保,就會繳付某個金額的擔保金。


在香港司法體系中,一般對於初次犯罪,而且向來行為良好的被告人,控方或會同意讓其不認罪,改為籤保守行為。


2019年11月11日,有便衣警員目睹約20人在黃大仙沙田坳道非法聚集,並以雜物堵塞交通。其中黃睿思身穿黑色衫褲、戴黑色帽、左手持一瓶燃油,並有一個黑色背囊。


警員到場後,黃睿思與同夥逃逸,脫去帽子,且扔下燃油。港警最後在黃大仙消防員宿舍外截查黃睿思,並搜出鐵錘、食鹽、洗潔精、口罩、手套等。


案件最初提審時,被告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洗潔精、燃油、鐵錘、紮帶和一對氣體過濾面罩。但控方後來修訂控罪,刪去洗潔精、燃油等物品,僅指控被告攜帶鐵錘。


為謀私利,賊喊捉賊丨香港一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