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视频跨三地 创新执行达和解

4月14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运用科技手段营造协商条件,远程视频跨三地,打破局限执结案件。


远程视频跨三地  创新执行达和解

李某原为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的龙井营业部承包人,在其承包期间因个人周转困难占用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的代收货款,共计21万余元。2019年2月25日,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派出省区域经理与李某协商占用代收货款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协议》,李某于2019年3月6日前还清欠款。到期后经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李某均未能履行,遂产生民事纠纷。经龙井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的还款义务后,李某仍未还款,依申请执行所请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该案立案执行以来,因受疫情阻隔,涉案双方当事人均不在龙井,执行法官只能利用电话与当事人沟通,使得案件进展速度缓慢。2020年4月14日,龙井市执行干警利用多功能法庭,远程视频连线双方当事人,一场跨秦皇岛、长春、龙井三地的视频协商会面有序进行。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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