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1县3起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等案列被纪委监委通报


陇南1县3起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等案列被纪委监委通报

当前,礼县已进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正全力以赴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但从县纪委监委近期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足,对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置若罔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求不高、工作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进一步纠治干部纪律作风,现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礼县公安局与县卫健局驻村帮扶人员李辉闫东等7人弄虚作假违规打卡问题。2019年7月,礼县公安局驻盐官镇西沟村帮扶队员李辉、张波,驻盐官镇新庄村帮扶队员马福义、王继祖,驻宽川镇杨家山村帮扶队员马新房5人各自下载了非官方版本的钉钉,并用于日常考勤打卡,违反了驻村帮扶工作纪律,于2020年3月24日被县帮扶办予以通报。2020年3月,礼县公安局驻盐官镇新庄村帮扶队长、第一书记苟喆和县卫健局驻肖良乡肖良村帮扶队员闫东弄虚作假,利用虚拟定位软件,分别在钉钉违规打卡考勤,违反了驻村帮扶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于2020年3月24日被县帮扶办予以通报。2020年4月3日,礼县纪委监委给予李辉、张波、马福义、王继祖、马新房、苟喆、闫东7人诫勉谈话处理。

2.县能源管理站驻龙林镇潘坪村帮扶队干部王喜等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3月,县能源管理站驻龙林镇潘坪村帮扶队干部王喜在完善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工作过程中,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入户摸底不扎实,工作粗糙不认真,在明知精准扶贫贷款资金只能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情况下,仍将“一户一策”精准扶贫贷款填写为其他用途,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后,市县多次要求对“一户一策”精准扶贫计划开展“回头看”,提高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王喜均是敷衍了事,在之后的三次动态管理核查时都未对错误作出更改,被省整改办在明察暗访工作中发现并通报,造成不良影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魏青录、包村干部王贺、潘玉芳、潘坪村党支部书记潘斌、村委会主任潘永发审核把关不严;龙林镇副镇长赵向育作为包片领导监管不力。2019年12月6日,县纪委监委对魏青录、王贺、潘玉芳,潘斌、潘永发予以诫勉谈话,对赵向育予以谈话提醒。2020年3月19日,县监委给予王喜警告处分。

3.固城镇草滩村帮扶干部张海石等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2018年3月,礼县固城镇政府干部、草滩村帮扶责任人张海石在完善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工作过程中,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入户摸底不扎实,工作粗糙不认真,在明知精准扶贫贷款资金只能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情况下,仍将“一户一策”精准扶贫贷款填写为其他用途,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后,市县多次要求对“一户一策”精准扶贫计划开展“回头看”,提高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张海石均是敷衍了事,在之后的三次动态管理核查时都未对错误作出更改,被市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组发现并通报,造成不良影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苏东光、包村干部刘强、原帮扶队长李强、草滩村党支部书记李福田、村委会主任贾中西审核把关不严;固城镇草滩村包村领导杨建军监管不力。2019年12月6日,县纪委监委分别对苏东光、刘强、李强、李福田、贾中西予以诫勉谈话;对杨建军予以谈话提醒。2020年3月19日,县监委给予张海石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我县个别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政治站位不高,对驻村帮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驻村帮扶工作队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推进不均衡、任务落实不到位;个别驻村帮扶队员和镇村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自我要求不高;部分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有差距,没有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对驻村帮扶工作监管不力等问题。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上。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把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各帮扶责任单位和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督查督导,严格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玩变通、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不实干,慵懒怠政、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来源:礼县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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