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至死”?不是所有議題都適合被娛樂化消解

“娛樂至死”?不是所有議題都適合被娛樂化消解

近日,山西禹門警方發佈公開信,勸告在逃命案嫌疑人解麗萍自首。禹門警方表示:不是作秀,也不是客氣。然而,嚴肅的公開信卻在關於命案嫌疑人的討論中突然出現了一絲“歪樓”的氣息,“顏值確實高”“像某明星的媽媽”扎眼地出現在了網友評論中。與此同時,接受媒體採訪時聲稱“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阿三即將出獄的消息也在網絡熱炒,網友們用“顫抖吧,電瓶車們”“喂!我偷電瓶車養你啊”等留言放飛自己的“喜劇天賦”。

不過,是否所有議題都適合被娛樂?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歸根結底,網友關於上述兩個話題的討論實際上指向了公共安全領域。一個是在逃的命案嫌疑人,一個是因盜竊罪、搶劫罪“四進宮”,並公開聲稱“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只能靠偷維持生活”的慣犯。前者可能在逃竄過程中引發更多社會治安風險,後者則需要考慮如何幫助其重歸社會,以免在出獄後繼續依靠盜竊為生。

然而,公共安全領域的議題卻在網絡空間轉向了娛樂化,好事者對命案嫌疑人的顏值、竊賊幾句看似搞笑的話津津樂道。娛樂的話語搶佔了公眾的媒介注意力,攻佔了公共的議題討論場。當娛樂不以“黑色幽默”介入嚴肅議題,則應該自覺與其保持距離。

近年來,“流量文化”引導著互聯網的內容生產和技術變遷,而泛娛樂作為獲取流量的重要入口,主導著內容生產框架和平臺運營邏輯。不過,自由有其邊界,同樣娛樂的自由也應該有邊界,這條邊界便是“娛樂自由”對進入某些嚴肅議題理當有所剋制。

嚴肅議題之所以需要排斥娛樂化,理由有二:其一,某些議題從誕生為“題”並圍繞其進行“議論”時,就形成了自身獨特的討論氛圍和承載的公共價值,具有排他性。娛樂混入其中則如同一頭麋鹿闖入了遷徙的角馬群,破壞了這一領域原有的生態。其二,公眾關於某些議題的注意力空間有限,嚴肅議題的娛樂化導向侵佔的是嚴肅討論的空間。泛娛樂生產機制所包裝出的美女罪犯、流浪大師、人氣小偷本質上是一種“符號垃圾”,將嚴肅的意義放置在娛樂的喧囂中消解殆盡。

如今,人們更習慣以尼爾-波茲曼的“娛樂至死”來表達對內容生產娛樂無下限的批判。但在原作者看來,媒介本身的特質影響了人們的思維方式和表達方式,進而娛樂化的媒介導致了全社會的過度娛樂化。或許,將現時的失序和前人的思考結合來看,才能在反思泛娛樂對嚴肅議題的侵蝕時穿透重重迷霧,紓解嚴肅議題面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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