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歡水和甘虹離婚後,曾提出要回餘晨。
甘虹拒絕,說他沒車沒房,憑什麼養育餘晨?
乍一看,這話沒毛病。車房雙全的確實比無車無房的,更有助於孩子茁壯成長。
但,甘虹這樣說不合適。
車房主要來自於餘歡水,她拿車房懟餘歡水不配撫養餘晨,是沒良心的騷操作。
劇中有兩個細節,足以看出餘歡水對家庭的貢獻。
其一,每月4600元的房貸和餘晨的補習費,均由余歡水負責。
其二,全款購車是餘歡水母親的遺產,餘歡水直接買來送給甘虹。
或許有人說,餘歡水母親的遺產是在夫妻婚姻期間得到的,屬於共同財產。
對此 ,我深表認同。
根據《婚姻法》規定,“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婦一方繼承父母的遺產一般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除非遺囑有特殊約定才為一方個人財產”。
餘歡水說過,餘媽不讓甘虹知道這筆錢,也可以推測出甘虹對這筆錢有支配權。
即便如此,甘虹不佔道德上的優勢。
劇中有個細節,餘歡水去看望病重的媽媽,甘虹沒有去。
我在《甘虹出軌揭露殘酷真相:糟糕的婚姻是一場愛情買賣》一文中分析過,甘虹沒有去看望病重的婆婆,無論什麼原因,都只能證明這一點,在甘虹看來,其他事比看望病重的婆婆更重要。
從法律層面上說,13萬是甘虹和餘歡水共有。從道德範疇看,甘虹對這13萬的共有權不佔優勢。
婆婆病重,她沒去探望,婆婆的遺產,她依舊有權共享。
這就好比一個人享受了權利,卻沒有履行相關義務。
綜上所述,甘虹拿車房懟餘歡水,不厚道。
甘虹嫁給餘歡水後,餘歡水事業落魄,甘虹孃家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甘虹對餘歡水也相當窩火,選中的績優股,眼睜睜地變成了垃圾股。
和餘歡水離婚後,甘虹對餘家人的鄙視也釋放在餘晨身上。
第6集,餘歡水看到戳心一幕,甘虹打罵兒子餘晨。
這一幕,煽情又悲情。
煽情的是,囊中羞澀的餘歡水,重金租下貴族房,不是人之將死貪圖享受,挑選大陽臺,也非方便尋死,而是想在臨死前,每天在陽臺上看到兒子。
悲情的是,甘虹打罵餘晨,她算不得好媽媽。
對我這個觀點,有讀者表示反對。
有人說,“沒結婚不理解輔導孩子的常態”,有人說“我根本沒孩子”,無法共情。
哎,大家都習慣評判一件事時,代入自身生活體驗,認為打罵孩子無可厚非。
容我說一句,請大家代入一下餘晨的特殊情境:爸媽離婚,爸爸淨身出戶,離開這個家。
這份特殊情境不是打罵孩子的尋常人傢俱備的。
餘晨要承受爸媽離婚的痛苦,還要接受甘虹帶來的新歡,而他明確表示,“不喜歡那位叔叔”。
他比尋常孩子更需要愛護。
大家再仔細看看甘虹打罵餘晨時的言辭,一共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懟遺傳基因
“笨,你到底隨誰啊”。
從遺傳基因打壓餘晨,也是將對餘歡水的不滿發洩到餘晨身上。
第二,閉嘴,別說話。
被罵哭的餘晨,一個勁兒地哭。
甘虹用簡單粗暴的方式解決問題,“我數一二三,把嘴給我閉上”。
這種方式就封死了餘晨的表達途徑。
這太危險了。
兩人離婚後,餘晨就親口承認,知道兩人已經離婚了。
餘歡水淨身出戶對餘晨造成了負面的心理影響。沒有父愛加持的餘晨,在甘虹那裡得不到足夠的母愛,餘晨的精神處境類似於孤兒。
第三,螞蟻觸角
閉上嘴不能說話的餘晨,將手指放在頭頂,讓甘虹大動肝火,以為餘晨是在擺勝利手勢。
觀眾應該明白,這是餘晨和餘歡水的交流方式。
餘晨想要傳達信息,他想爸爸了。
這段爭吵戲證明了,甘虹和餘晨之間存在難以逾越的交流困境。
即便她有車有房有新歡,她也難以給餘晨足夠的愛護和養育。
說到底,甘虹只是個平庸暴躁的女人。或許她有愛孩子的雄心壯志,卻沒有足夠的能力釋放自己的愛。
撫養餘晨,對甘虹來說,是走向生命第二春的負資產。
甘虹堅持撫養餘晨,有很強的功利色彩,餘晨是她獲取房車的重要籌碼。
想想看,如果沒有餘晨,甘虹和新歡開啟夫妻生活,她將面臨怎樣的社會輿論和道德評判?
餘歡水的婚姻悲劇證明了,男人不要以為自己有點錢,就能得到女人的愛。女人也別認為嫁給房子,就能婚姻幸福。
沒有愛情的婚姻,就是耍流氓。
餘歡水糊塗,竟然以為錢能買來甘虹的愛情。而甘虹讓人非議的地方是,因為餘歡水有錢,就嫁給餘歡水。沒錢,就把他踩在腳下。能同甘,不能共苦,甘虹不是好妻子。
或許有人說,兩人結婚後,餘歡水為人窩囊,不能賺錢,謊話連篇,甘虹這樣對他也是罪有應得。
我承認餘歡水算不得好老公,但我不認為甘虹這樣對他理所當然。
夫妻生活過不下去就好聚好散,沒必要冷言冷語精神暴力。
甘虹在婚內出軌又維護賢妻人設,餘歡水買車,她內心有鬼,就罵餘歡水,性生活也成為對餘歡水的獎勵。
在家懟老公,在外約情人,甘虹的又當又立,性質是不是更惡劣?
或許有人說,甘虹沒有果斷和餘歡水離婚,是為了孩子。
前文也分析了,甘虹打罵餘晨,她對孩子的關愛並不合格,也沒有釋放出足夠的關愛。
很多人覺得打罵孩子可以接受,因為從來如此,所以習以為常。
可是,魯迅也很疑惑“從來如此,便對嗎?”
救救孩子,還是遠離甘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