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這次個稅彙算清繳,特別是越來越多的自然人通過下載個稅APP,發現了自己竟然不知不覺的“被髮放工資”了,“被入職”了等等現象。
其實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好多是“發放單位”虛列工資、拆分收入等造成的,目的就是為了少繳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當然這些“發放單位”,也一個個被申訴出來了,這些虛假列支的工資也要求做了納稅調增處理。
提醒:
別再錯誤的認為:申報了個稅的工資費用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了!
什麼樣的工資允許稅前扣除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
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關於工資薪金的注意事項
(1)建議企業制定成文的工資薪金管理制度;
(2)平時工資的調整須有會議記錄;
(3)完善好日常職工上下班考勤記錄等;
(4)切記不要人為編造員工名冊;
(5)要注意工資表上的員工均要在個稅申報系統進行納稅申報;
(6)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如實繳納社會保險。
總結
並非你列支在工資表上的工資就允許你全額稅前扣除!看看6種不得稅前扣除的情況!
情況一
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沒有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的,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情況二
企業雖然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但是屬於虛列人員、虛增金額的工資薪金,也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情況三
用現金方式支付給殘疾人職工的工資薪金,雖然允許稅前扣除,但是不得享受安置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
情況四
與取得收入無關人員的工資薪金,比如離退休人員工資,也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情況五
只是計提了但一直未在彙算清繳之前實際支付的工資薪金,也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情況六
形成了資本化的人員工資,在發生年度,也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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