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例醉駕死刑,譚明明躲不過去,法官在量刑時很在意這一點。

譚明明醉駕撞車,導致兩死四傷的惡劣後果,最近法庭沒有當庭宣佈結果,原因是有人不肯認罪。這種說法是成立的,但這並不是唯一的原因,至少還有兩個原因如下:民意對於醉駕死刑的呼聲漸高,這表明社會對於醉駕深惡痛絕,而消除惡劣影響最好的辦法是極刑,這是其一。

其二,法官量刑時極為謹慎,除了順應民意,也要傾聽各界的意見,要形成共識,需要時間。

第一例醉駕死刑,譚明明躲不過去,法官在量刑時很在意這一點。


那麼,譚明明的醉駕死刑是否成立呢?關鍵有三點:

1,交通肇事罪。

司機醉酒並造成交通事故,此罪名成立,刑罰量到極限。

2,危害公共安全罪。

這一條罪名同樣成立,但是量刑就困難多了。這是需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反響,反覆論證,直到意見統一才可以下結論。

3,遇難和受傷家屬的態度。

遇難和受傷家屬的態度至關重要,因為他們代表受害者的利益,也是法律保護的對象,他們的態度是最能影響案件走向的關鍵,就目前而言,他們態度堅決,這對譚明明來說很不利。

第一例醉駕死刑,譚明明躲不過去,法官在量刑時很在意這一點。


譚明明本身對自己的任性付出代價,這沒什麼好說的,她下跪表明她的懺悔,不過這幾乎不能左右案情,畢竟死傷多人,體現在於:

譚明明家屬對死傷家屬的冷漠,必將無法改變死傷家屬的堅持。並且醫院還有重傷員正在搶救,每天都要花鉅額費用,萬一這名重傷員不治,必然會引起公憤,死刑將成定局。這一點是公眾爭論焦點,但我這裡支持譚明明家屬墊付醫療費,道德上撫慰死傷者的心靈,法律也是支持的。當然譚明明家屬也可以選擇不這麼做,有兩點原因:

一,譚明明被棄。有這種可能,因為冷漠的背後就是無情!

二,他們或許自信以他們的富貴或者手段,能夠左右案情,不需要顧忌對方的態度。事情是不是這樣且不說,總有人這麼認為不是什麼新鮮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也公平公正,面對路上各種各樣的路怒症,任性和麻木而漠視生命,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