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公眾關注的“原南京醫學院(現南京醫科大學)女學生被殺案”10月14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麻繼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時許,被告人麻繼鋼在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原南京醫學院校園內,發現被害人林某獨自在教室自習,遂持鐵棍將林某脅迫至該教學樓天井處強行發生性關係,期間因遭到反抗,用鐵棍多次擊打林某頭部。後因擔心罪行敗露,麻繼鋼將林某拖至教學樓外,將林某頭朝下投入窨井後蓋上井蓋,後又將林某的書包、書本、衣物等隨身物品投入旁邊另一窨井內。作案後,麻繼鋼因形跡可疑被校衛隊員盤查時逃離現場。
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屍體被發現。經鑑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鈍器擊打頭部致顱腦損傷合併溺水引起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麻繼鋼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已觸犯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
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被告人麻繼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親)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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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最新刑偵技術,DNA比對抓獲兇手
1992年3月該案案發後,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全警動員、全市發動,抽調數百名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連續數月開展大規模走訪調查和摸排等工作,核查線索數千條,走訪排查人員超過1.5萬人,但由於當時條件所限,案件沒有取得突破。
28年來,南京市公安局幾代刑偵人員對此案多輪次組織開展專案攻堅,並最終於今年2月23日將原籍江蘇沛縣,今年54歲,在南京某公司擔任駕駛員的麻繼鋼抓獲。
根據南京警方此前披露的案件偵破細節,本案於今年2月19日取得了重大突破。經深度應用最新刑偵技術,在徐州警方配合下,明確該市沛縣一麻姓家族人員中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23日凌晨,警方發現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區某小區的麻繼鋼DNA數據與嫌疑人完全一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當天凌晨6時許,辦案民警在麻繼鋼家中將其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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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子晚報、北京日報
值班編輯:張媛 責任編輯:胡碧瑢
主編:趙婧 終審:沈利、唐吟、餘婕、劉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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