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南醫大女生被殺案”一審宣判

備受公眾關注的“原南京醫學院(現南京醫科大學)女學生被殺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時許,被告人麻繼鋼在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原南京醫學院校園內,發現被害人林某獨自在教室自習,遂持鐵棍將林某脅迫至該教學樓天井處強行發生性關係,期間因遭到反抗,用鐵棍多次擊打林某頭部。後因擔心罪行敗露,麻繼鋼將林某拖至教學樓外,將林某頭朝下投入窨井後蓋上井蓋,後又將林某的書包、書本、衣物等隨身物品投入旁邊另一窨井內。作案後,麻繼鋼因形跡可疑被校衛隊員盤查時逃離現場。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屍體被發現。經鑑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鈍器擊打頭部致顱腦損傷合併溺水引起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麻繼鋼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已觸犯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被告人麻繼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親)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死刑!“南醫大女生被殺案”一審宣判

2月23日清晨,麻繼鋼被南京警方抓獲。警方供圖


此前報道:


1992年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醫學院報警,稱該校學生林某於3月20日晚自習後失蹤。當天下午,林某的屍體在學校教學樓天井內的窨井中被發現。經法醫檢驗,死者系被鈍器擊打頭部並實施強姦後,按入窨井中死亡。

  

案發後,囿於當時條件所限,案件沒有取得突破。該案也成為南京市為數不多的惡性大案,至今仍是全國關注的殺人案件之一。


兇手28年後落網


2020年2月23日,警方發現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區某小區的麻繼鋼(男,54歲,原籍江蘇沛縣,南京某公司駕駛員)的DNA數據與嫌疑人完全一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辦案民警立即到麻繼鋼家中將其抓獲歸案。


當天,面對警方的審訊,麻繼鋼交代了他在28年前強姦並殺害女大學生林某的犯罪事實。


林某生前,“學習很好”

據南醫大一名熟悉情況的人士,死者林某生前學習很好,她所在班級的同學,現在大都工作在各個醫院,不少人已經是各個科的主任。如果沒有 28 年前的這件事,林某也許會像她的同學們一樣,現在已經是某個醫院的中流砥柱了。


據瞭解,林某遇害後,林某的父母曾多次到女兒遇害的地方憑弔女兒,後來林某的父親承受不了打擊,最後因病去世,沒能等到女兒沉冤昭雪的這一天。但在這之後,林某的母親仍然每年都會到南醫大," 老人家話不多,對學校也沒有提要求。就是她每年都會來,學校都會安排人接待她。"


“殺人犯”的另一面:脾氣好、待人客氣


與隱匿的“殺人嫌疑”身份不同,麻繼鋼在生活裡給外人展示了另一面。得知麻繼鋼犯案,他的鄰居們都很吃驚。


在不少鄰居眼裡,麻繼鋼待人客氣,每天上下班看到鄰居,總會主動笑笑,跟人打招呼,而鄰居們習慣叫他“小麻”。


“小麻混得不錯,在單位給領導開車,頭腦靈光,也比較會做人。”一位跟麻繼鋼相熟的鄰居對記者說,“畢竟他在單位是給領導開車,待人接物這塊,肯定沒問題,哪個領導會要一個小混混一樣的司機呢?”


遇到有鄰居的車有毛病,麻繼鋼經過時,會搭把手,幫人修好。記得有一次,一位鄰居家的小轎車打不著火了,麻見狀麻利地回家拿來電瓶,幫忙搭電。


通過麻繼鋼的手機號可搜索到他的微信,其頭像是一張麻的近照,留著一頭略長的髮型,雙手抱著一隻小狗,微笑著看向鏡頭。


上述鄰居說,微信頭像的照片是麻十年前的髮型。


這些年,麻繼鋼頭髮剃掉不少,換了頭頂只有一撮頭髮的“油頭”髮型。儘管看起來有些“社會”,但他的多位鄰居稱,麻繼鋼並不是那種嗓門很大、會瞎起鬨的人,鄰里之間關係也一直不錯。


麻繼鋼名下曾有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麻繼鋼持有南京津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成股份,認繳出資額30萬元。該公司的經營範圍為,生物技術研發,以及飼料、初級農產品銷售,等等。


記者對該公司實地探訪時發現,該公司位於南京鬧市區的一座寫字樓內,當天並沒有人辦公,大門緊閉。


門板上,以及門的周邊,也並沒有標註該公司的任何信息。據周邊辦公或居住的多位人士稱,幾乎沒有看到過該公司開門辦公。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目前已經被列入異常經營目錄,理由是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

綜合自: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njszjrmfy)、澎湃新聞、南京檢察、揚子晚報、中新視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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