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入室遭反殺,一家三口被逮捕,網友:正當防衛!

近日,河北保定淶源縣烏龍溝鄉鄧莊村一樁殺人案廣受輿論關注。此案中的死者王磊因多次表白被拒,在案發前深夜持刀械闖入王曉家中與其家人發生衝突,在爭鬥中被誤殺。據媒體報道,案發後淶源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王曉一家三口逮捕,而後女大學生王曉被取保候審,其父母王新元、趙印芝則被羈押於看守所。

持刀入室遭反殺,一家三口被逮捕,網友:正當防衛!

如今,關於案件的性質一直成為輿論的焦點。網友將該案件與不久前的崑山反殺案類比,覺得應該同以正當防衛定性,將王曉一家予以釋放。而同時,據新京報報道,淶源縣檢察院也曾向淶源縣公(安)局發出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書》,判定此案符合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性質,建議對趙印芝變更強制措施。

然而淶源縣公(安)局卻以擔心串供以及危害公眾安全為由拒絕接受檢察院的建議,對此網友表示“恭喜榮獲2019“莫須有”公(安)局最佳稱號“。網友反對批評聲音眾多,但目前當地警方未對此案件作出任何聲明。以此案引起的輿論紛爭以及社會影響來看,相關部門對於輿情的處理方式與能力實在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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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性質惡劣在於被害者是入室行兇,按照美國的法律規定,在此種情況下,屋主是具有無限防衛權的,這對於保護公民的人身權與財產權具有重要意義,也符合社會“公序良俗“的定義。但遺憾的是,目前中國律法並無相關規定,只有”自我防衛“適用於此類情形。

案件中的王曉家人在擊倒王磊後,有多次用刀復砍的行為,故而警方以此為由,拒絕接受以“正當防衛“定性此案。其實關於自我防衛的新解釋,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曾經說過:法律允許防衛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損害,甚至可以致傷、致死,這不僅能有效震懾不法侵害人甚至潛在犯罪人,且可以鼓勵人民群眾勇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體現“正義不向非正義低頭”的價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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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在此案中,被害人王磊事前多次騷擾恐嚇王曉及其家人,且在深夜持刀入室,主觀傷人惡意明顯,王曉一家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海投匯覺得,對方是身高一米八,身形壯碩的年輕男子,而王曉家中卻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母女與身有殘疾的父親,不拼盡全力根本無法保障自身及家人的安全。法律應該充分考量具體的案件情形,予以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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