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銀行獲銀保監會籌建批覆

每經編輯:胡玲

4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佈公告,同意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籌建蒙商銀行,銀行類別為城市商業銀行,發起人股東資格由內蒙古銀保監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批。

蒙商銀行獲銀保監會籌建批覆

圖片來源:銀保監會網站

公告稱,籌建工作組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籌建事宜,籌建期間接受內蒙古銀保監局的監督指導,不得從事金融業務活動。籌建工作完成後,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內蒙古銀保監局提出開業申請。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黃曉龍4月10日在發佈會上透露包商銀行改革重組最新進展:將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擬設立蒙商銀行,由蒙商銀行收購承接原包商銀行在內蒙古區內的全部資產負債。

2020年3月19日,徽商銀行對外發布公告,披露了“新包商銀行”即蒙商銀行的11家股東構成。具體來看,中國人民銀行全資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持股比例27.50%,為第一大股東,這將是存款保險基金成立後入股的首家商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持股比例為16.6667%,為第二大股東;徽商銀行持股比例15%,為第三大股東。

蒙商銀行獲銀保監會籌建批覆
蒙商銀行獲銀保監會籌建批覆

徽商銀行在2月6日發佈公告稱,該行將會收購包商銀行四家分行:包括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和寧波分行及內蒙古自治區外的全部資產淨值,總計人民幣912億元(資產賬面價值為人 民幣1409億元),及包商銀行四家分行價值人民幣153億元的業務 。

同時該行也會接收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總行派駐當地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員工,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責任和義務,並且還將承接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總行派駐當地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項下有效期內的與辦公用房、車輛、設備或其他固定資產、服務採購相關合同或協議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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