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等待期內生病保險賠不賠?保單會不會失效?

重大疾病保險中的等待期,又稱為“免責期”或“觀察期”。在此段時間如果發生了重大疾病,或者體檢被檢查出了其他疾病,投保均視為無效,保費退回。

因為設置等待期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自己有可能患有某種疾病,而立刻投保來獲取極高保額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逆選擇”,而設定的。

一般情況下,保險的等待期為90-180天,等待期一般是從合同生效日或復效日算起,只適用於第一個保險年度,對於可續保單來說,續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且一般是醫療保險和重疾險會有這種等待期的規定,意外傷害保險沒有等待期

在醫療和重疾險的等待期內生病,還要要看生病是什麼樣性質的?

如感冒發燒一些小病痛這對保單沒有影響。

如果在等待期發現罹患重大疾病,或者隱瞞病情購買在等待期申請賠償都是不支持的。保險公司會返還已繳保費,保單中止。

一般可能出現以下四種情況:

1、等待期內得重疾,不賠,退還保費,合同終止。

2、等待期內得重疾,不賠,退還現金價值(比保費少),合同終止。

3、等待期內得輕症,不賠,退還保費,合同終止。

4、等待期內得輕症,不賠,輕症責任終止(退還輕症部分的保費),重大疾病保障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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