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一步完善制度做好春季林長制工作

近日,為搶抓春季綠化大好時節,在全市開展大規模生態綠化,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濟寧實際,進一步細化6項制度,全面規範林長制,切實做好春季綠化工作。

一是林長巡林制度。要求各級林長每年對責任區域進行不少於2次的巡林,通過林長巡林來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二是定期調度制度。根據年初下達的林長制工作任務目標,實行工作進度月調度制度,每月10號調度工作進度,對完成任務進度慢的縣市區進行重點督辦和通報。三是林長督辦制度。根據巡林及督導調度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上級林長對下級林長以下達督辦單的形式進行督辦,要求下級林長限期完成督辦任務。四是責任追究制度。對下達督辦單仍沒有按期完成的任務,上級林長將建議紀檢監察部門啟動問責程序,依紀規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啟動問責調查。五是社會監督制度。在各級林長責任區域都建立了公示牌,向社會公開各級林長責任區域、工作任務和監督舉報電話和聯繫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六是績效考核制度。根據林長制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目前正著手起草全市林長制工作績效考核辦法,以嚴格的績效考核來倒逼林長制工作取得實效。

截至目前,全市市、縣、鄉、村四級林長責任區總面積21.86萬公頃,已完成造林5684.8公頃,森林撫育5022公頃,生態廊道綠化201.3公里,山體綠化383.7公頃,開展生態修復工程13處。(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郭朝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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