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組織審查、不擔當不作為,2市通報4起典型問題

對抗組織審查、不擔當不作為,2市通報4起典型問題


東營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一起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典型問題

利津縣陳莊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張志峰對抗組織審查問題。2019年6月至11月,在市紀委監委對利津縣副縣長王澤武有關問題審查調查期間,張志峰作為重要證人,多次向組織提供虛假材料,反覆翻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此外,張志峰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2月,張志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主任科員。

聊城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東阿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事業處原副主任孫中華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東阿縣人社局在落實“三支一扶”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錄入《山東省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工作中,片面理解上級政策,不積極主動研究工作辦法,未及時錄入系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此,孫中華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11月,東阿縣紀委給予孫中華黨內警告處分。

陽穀縣張秋鎮民政所原所長楊獻軍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5年至2017年,楊獻軍任職期間,未認真審核西沙村上報的救災款申請材料,未發現救災款名單不實問題,致使3名未受災村民違規領取救災款共計2.56萬元。2019年11月,陽穀縣紀委給予楊獻軍黨內警告處分。

冠縣崇文街道民政助理兼殘聯理事長郭連傑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郭連傑未按工作要求對殘疾人員實行動態管理,未及時取消2名已死亡殘疾人的享受救助資格,違規發放補助資金共計0.34萬元。2019年11月,冠縣崇文街道黨工委將上述問題與郭連傑其他違紀行為合併處理,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山東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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