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陷訴訟風波 中小支付機構經營困境凸顯

繼公司被法院多次列入“被執行人”後,母公司再次公告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近期,第三方支付公司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付通”)有點不“太平”。針對一系列事件對公司業務造成的影響,北京商報記者多次嘗試採訪騰付通,但均無人回應。不過,支付公司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的情況並不鮮見,有分析人士稱,核心業務不突出、盈利模式不清晰,是當下中小支付機構掙扎求生的一個縮影。當前,很多缺少支付場景和股東資源的中小支付機構,已面臨生存堪憂局面。對於該類支付公司後期發展,建議先與糾紛關聯方協商溝通,再去謀後續業務發展。

頻陷訴訟風波 中小支付機構經營困境凸顯

現流動性風險

4月22日,騰付通母公司騰邦國際發佈公告稱,已於4月17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中信銀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正申請對騰邦國際破產清算。

據悉,中信銀行深圳分行與騰邦國際於2018 年 7 月簽訂《綜合授信合同》及補充協議,綜合授信3億元,期限自2018 年7月至2019 年 7 月。合同簽訂後,中信銀行深圳分行合計向騰邦國際發放總計3 億元的14筆流動資金貸款。但截至目前,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和罰息均未歸還。

針對被申請破產清算一事,騰邦國際稱已向法院提交異議書,正與債權人進行溝通中。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被申請破產清算前,騰付通母公司騰邦國際已是訴訟纏身。公告顯示,包括2020年新增的15起訴訟在內,騰邦國際及全資、控股子公司涉及訴訟、仲裁事項共計58項,累計訴訟金額達17.36億元。其中,騰付通涉2例訴訟案件,涉及金額超千萬元。

騰邦國際涉及的訴訟案件均為經營性訴訟。騰邦國際方面表示,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作為涉訴主體的原因,主要是因公司流動性出現困難,以及新冠疫情影響導致未及時償還相應債權人的貸款、貨款等債務,已對公司業務開展造成較大影響。

在經營方面,騰邦國際業績情況亦不樂觀。業績快報顯示,2019年騰邦國際實現營業收入33.69億元,同比下滑31.04%;營業利潤虧損16.11億元,同比下滑717.98%;歸母淨利潤同比下滑1041.36%至-15.79億元。

母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訴訟纏身、業績虧損等一系列情況,對騰付通公司業務有何影響?對此,北京商報記者多次撥打騰邦國際官方電話,但對方表示不便對接。另記者嘗試採訪騰付通,但多次聯繫均無人接聽。

“母公司被中信銀行申請破產清算,如最終實施,作為子公司的騰付通很可能被母公司出售來進行對應債款償還。” 易觀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母公司業務不穩定和業績虧損,很可能會影響到管理層未來整體業務發展和資源分配的決策,從而對騰付通業務發展和盈利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則指出,母公司訴訟纏身、業績虧損,將會給支付公司帶來負向影響,具體而言,在業務支持上,原有母公司的資源優勢會消失殆盡;而在市場聲譽方面,子公司亦會受到連累,外界評價態度會更趨於審慎。

多次被“執行”

騰付通系2009年9月由騰邦國際全資設立,2011年12月取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為全國範圍內的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許可證將在2021年12月21日到期。

官網顯示,依託集團資源,騰付通為商旅、網上零售、網遊、基金保險等多個行業提供互聯網、移動終端支付服務,並在支付平臺的基礎上,根據行業特性推出對帳結算、賬戶管理等綜合性解決方案。

不過,母公司風波不斷,騰訊通亦無法“獨善其身”。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騰付通4月以來,已兩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天眼查顯示,4月8日,騰付通深圳市福田區法院被列為“被執行人”,案號(2020)粵0304執10594號。僅僅8天時間後,騰付通再次被列入“被執行人”,立案日期為4月16日。

騰付通為何多次被列“被執行人”?目前支付業務最新情況如何?北京商報記者嘗試採訪騰付通,但多次撥打電話,均無人接聽。

天眼查顯示,騰付通目前司法風險達16項,其中包括6條法律訴訟,最近1條為周世平與騰邦集團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糾紛,法院裁決,查封、扣押或凍結被申請人騰邦集團及騰付通等多家公司及個人名下價值6664.72萬元的財產。

在蘇筱芮看來,多次被列為被執行人,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資本往來所致,例如債權人等;二是業務往來所致,例如代理商等。騰付通欠錢發生經濟糾紛,進而被列為被執行人。

如何求生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公司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並非孤例。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商銀信支付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商銀信”)同樣有此遭遇。天眼查顯示,4月3日,商銀信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此外,與騰付通如出一轍,商銀信涉及的法律訴訟案件同樣不少。天眼查顯示,商銀信司法風險高達70項,其中涉9項開庭公告,31條法律訴訟,主要涉及勞動爭議以及合同糾紛等。

在王蓬博看來,支付公司若存在較高法律風險,一方面,這些風險可能會影響到公司在行業內的聲譽,另一方面,因法律訴訟所產生的罰金,也可能對支付公司財務和現金流造成一定壓力。如果公司在未來展業中仍存在法律風險和合規問題,甚至可能會影響該公司是否能夠繼續持有支付業務牌照。

“核心業務不突出,盈利模式不清晰,是當下中小支付機構掙扎求生的一個縮影。”一支付行業資深人士稱,當前,很多缺少支付場景和股東資源的中小支付機構,目前已經面臨著生存堪憂的局面。對於該類支付公司後期發展,建議先與糾紛關聯方協商溝通,再去謀後續業務發展。

王蓬博則建議,對於中小支付機構來說,未來需要注意兩個方向,一方面需集中業務,降低成本,儘量收縮到盈利場景;另一方面,當前支付牌照價值仍然存在,支付機構也可儘快找到能夠投身的平臺。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自牌照“拉閘”以來,第三方支付行業頻頻出現併購事件。有分析人士稱,目前整個支付行業寡頭效應非常嚴重,疊加疫情影響下,中小支付機構目前已是舉步維艱。機構若無實質性業務展開,很可能在牌照續展時面臨被註銷的境況,因此,對於無力開展業務的中小支付機構來說,選擇出售或是最優選擇。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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