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自己選擇幫教內容,我覺得被重視了”

  本報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胡傳仁 張書麗)“你們的幫教讓我的靈魂得到洗禮,內心也豁然開朗。”日前,河南省潢川縣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負責人收到一封來信,寄信人陸某是一名剛剛被解除幫教的罪錯未成年人。

  陸某是潢川縣某中學三年級學生。2019年8月31日,陸某與好友潘某在縣城一小區地下車庫盜竊自行車,後被公安機關抓獲。由於陸某未達刑事責任年齡,9月6日,潢川縣公安局按照與潢川縣檢察院會商簽訂的《罪錯未成年人幫教線索移交制度》規定,將陸某移送潢川縣檢察院,便於該院及時開展幫教。

  潢川縣檢察院將調查評估作為分級幫教的“第一道關口”。檢察官評估後認為,陸某參與盜竊屬於偶然實施一般犯罪行為、主觀惡性不大,開展“一般幫教”更有利於其恢復正常生活學習。

  近年來,潢川縣檢察院主動對接社會資源,通過與縣教體局、婦聯、司法局、蒲公英志願者協會等單位溝通協作,構建了由承辦檢察官、教師、心理諮詢師、法律援助律師、青年志願者、司法社工組成的幫教團隊。現在,幫教團隊協同對陸某開展幫教。

  2019年9月7日,承辦檢察官聯合公安幹警對陸某開展了訓誡教育儀式,當面送達訓誡書,進行法治教育;同時,還向陸某的監護人送達了《嚴加管教令》,要求其在嚴加管教的同時,更多關心陸某心理健康問題,以鼓勵代替責罰,以溝通取代冷戰,給予孩子應有的關愛。

  該院將有特色的幫教內容以附件形式列入幫教協議,在讓陸某自主選擇的基礎上,承辦檢察官進行了推薦,進一步優化幫教內容。2019年9月9日,潢川縣檢察院與陸某簽訂了幫教協議。“檢察官允許我自己做選擇,我覺得被重視了,是真正的參與者,這種感覺給了我重歸社會的信心。”陸某在簽訂幫教協議時感慨地說。

  最終,陸某選擇了心理諮詢師走進家庭、給被害人寫道歉信、分享法律書籍閱讀心得等特色幫教活動。幫教團隊則根據陸某的選擇,又為他量身定製了幫教方案:陸某在考察期內每月都要堅持上交一次學習情況和思想彙報,跟隨司法社工參與一次義務勞動,開展一次針對性的談心談話。

  在“菜單式”幫教下,陸某和父母關係越來越融洽,學習成績也有了明顯提升,多次向幫教他的叔叔阿姨表示自己一定會好好學習,多做公益,認真地走好今後人生道路。

  今年3月9日,對陸某的半年幫教結束,由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承辦檢察官於4月9日來到陸某家中進行幫教回訪,經過向其父母、鄰里、老師同學調查,陸某半年考察期內各方面表現良好,符合幫教解除條件。

  據統計,2019年以來,該院先後幫教了6名罪錯未成年人,其中4人重返校園學習,2人找到了合適的工作,沒有一人再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