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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界預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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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司法機關對我的教育,我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以後我一定好好改正,認真學習,不辜負大家的期望……”
4月23日上午
在高危未成年人臨界預防、訓誡、幫教暨親職教育會上
一名未滿16週歲的涉案未成年人
後悔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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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部門聯合,凝聚訓誡幫教合力
近年來
涉罪未成年人未滿16週歲、
尚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年齡的案件
日趨增多
針對此類涉罪未成年人開展臨界預防
十分必要
近日,茂南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楊秋玲在辦理一起強制侮辱案件中,發現其中有五名涉案嫌疑人犯罪時不滿16週歲,不負刑事責任,但五人的行為性質比較惡劣,且處於生理、心理發生急劇變化的特殊時期,辨別是非、自我約束能力相對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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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
為達到警示教育的效果,幫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走向人生正軌,4月23日上午,茂南檢察院聯合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邀請市檢察院及市教育局,召集五名涉案人員及其家屬,學習了該院製作的《呵護花蕾,關愛少年》法治讀本,並召開高危未成年人臨界預防、訓誡、幫教暨親職教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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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臨界預防,驅散迷途少年心頭迷茫
會議由該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高金聲主持,會上,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羊角派出所葉建宇副所長通報基本案情及人員行政處罰等處理情況。
▲茂南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高金聲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羊角派出所葉建宇副所長
該院楊秋玲檢察官對五名臨界預防對象進行了心理疏導,讓其勇於面對自己、承認錯誤、勇於改過,教導其做好人生的規劃。
▲我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楊秋玲(中)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法制科鍾曉健副主任則指出五名臨界預防對象行為的違法性,希望其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問題所在,並引導其思考將來要成為一個怎樣的人。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法制科鍾曉健副主任
在與五名臨界預防對象談話中,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仲江副科長向其耐心講述了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通過“換位思考”的方式,使其明白哪些行為可以做,哪些行為堅決不能做,囑託其認真吸取教訓,提高法律意識,明辨是非,遠離違法犯罪。
▲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仲江副科長
鑑於五名臨界預防對象中有三名是在校學生,兩名已經輟學,市教育局安全保衛科曾慶倫科長對其講述了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意義及重要性,叮囑調整心態及做好開學的準備,尤其是對兩名已經輟學的臨界預防對象進行勸說,使其許下重返校園承諾。
▲市教育局安全保衛科曾慶倫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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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親職教育,敦促缺位家長加強監管
另外,該院檢察官向到場的家長及村委幹部瞭解了五個家庭情況,分析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要求家長以後要加強監管,及時掌握孩子的心理狀況及交友情況,及時掌握孩子的去向,防止孩子夜不歸宿,以免發生危險。
▲到場家長
“平時工作下班到家已經是晚上的時間,因為太累就沒有時間關注小孩了,也不知道小孩半夜還會溜出去玩”
其中一名媽媽後悔地說道。
“家長既要賺錢養家,但同時要多花時間和子女溝通,多關愛小孩。如果小孩在重返學校上遇到困難,可以與我們聯繫”
高金聲檢察官語重心長地對家長們說道, 敦促家長們嚴加管教的同時,要注意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督促家長送小孩回學校讀書。
▲高金聲科長(左二)語重心長地敦促在場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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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寫下保證書,決心迴歸踏上正途
最後,經過臨界預防、訓誡、幫教,五名涉罪未成年人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後在學校認真讀書,不再做違法的事情。
▲五名臨界預防對象在寫保證書
經過親職教育,家長們保證以後履行好監護的責任,保證教育好子女,確保子女完成義務教育。
▲臨界預防對象寫下保證書
此次座談會的召開,旨在向涉罪未成年人進行犯罪預防、訓誡及心理疏導,消除犯罪給他們心理帶來的不良影響,教育他們直麵人生困境,重塑信心,杜絕或降低再犯罪發生率。
旨在向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長進行親職教育,強化和改善親子關係,與孩子們共同樹立知錯、改錯的決心和信心。
檢察官有話說
臨界預防、訓誡、幫教是指:人民檢察院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案件中參與實施刑事犯罪,但因尚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而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對其積極開展犯罪預防、訓誡和幫教監督的特殊檢察工作。
親職教育是指:對涉案的未成年人的家長進行的如何成為一個合格稱職的好家長的專門化教育。
這是茂南檢察院首次聯合多個部門
對“觸法少年”
展開臨界預防、訓誡、幫教和親職教育
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下一步
茂南檢察院將繼續
引入社會力量加強開展該項工作
助力“觸法少年”遠離犯罪
好心平安茂名編輯部
編輯:陳天豪
初審:梁棚
複審:賴松萬
終審:史鵬志
來源:茂南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