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下月起暫停辦理 異地公積金住房貸款

5月1日起,滄州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將暫停異地繳納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申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為優先滿足滄州市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求,規範貸款業務辦理,經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自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做如下調整:暫停受理不在滄州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滄州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取消夫妻單方繳存公積金計算其還貸能力時,其配偶收入按上一年度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計入其家庭收入的規定。計算貸款申請人還款能力時不再考慮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配偶收入。

據瞭解,自去年6月開始,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量逐月上升,為優先保證在滄州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正常發放,暫停異地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在6月30日前向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分中心)提交書面緩繳申請和補繳方案,申請緩繳2020年1月至6月的住房公積金。自願繳存的個人,也可在6月30日前向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分中心)申請緩繳2020年1月至6月的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本人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可向貸款發放管理部(分中心)提出延遲還款申請,經批准後其1月24日至6月30日期間未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因疫情影響不能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業務而超過辦理時限的,1月24日至2020年6月30日疫情影響期間不記入辦理限制時限內。職工應在具備辦理條件後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業務。

截至目前,今年我市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949筆、37483.6萬元。其中,發放異地貸款117筆、4369.5萬元。(記者韓學敏通訊員趙蕊)

關注河北新聞網,瞭解河北最新新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