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貧辦召開新聞通氣會詳細解讀脫貧攻堅新政我省多舉措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致貧

2020年是脫貧攻堅決戰完勝、全面收官之年。今年,我省既要全面完成剩餘減貧任務,又要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致貧,確保脫貧成果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4月20日,山西省扶貧辦召開新聞通氣會,省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劉志傑,黨組成員、副主任張玉宏、張建成、龔孟建,二級巡視員張偉勤對山西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印發的《2020年山西省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若干政策措施》《關於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關於健全完善產業帶貧益貧機制的指導意見》《關於規範完善減貧防貧保險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措施進行詳細解讀。
  全省建成1502個集中安置點,11萬人全部搬遷新居  我省是脫貧攻堅的重要戰場,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我省就有呂梁山、燕山—太行山2個,貧困面積大、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在解決“一方水土養不好一方人”問題中,我省通過易地扶貧搬遷等措施向深度貧困發起總攻。截至目前,全省1502個集中安置點全部建成,36.2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1萬人全部搬遷新居。
  為加大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和搬遷群眾後續幫扶力度,確保2020年年底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2020年山西省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明確指出,我省要通過完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安置區產業培育和就業幫扶、加大生態扶貧力度促進搬遷群眾增收、加強安置區社區管理、全力保障搬遷群眾合法權益、加大後續扶持投入力度等措施,確保如期打贏易地扶貧搬遷收官戰。

  其中,我省將大力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相關政策。2020年後,允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增減掛鉤節餘指標在省域內流轉。貧困縣實施增減掛鉤規模指標不受限制,隨報隨審,及時審批。
  城鎮安置區以就業安置為主,推動安置區配套產業園區建設和項目落地,推動扶貧車間投產達效,開發安置區公共管理服務崗位和公益性崗位兜底就業,預留安置區場地扶持創業。健全安置區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在大型安置區確定專門場所設立公共就業服務站或窗口,提供一站式就業管理服務。對3000人以上大型安置區開展專項幫扶,建立崗位信息推送機制,召開專場招聘會。對有就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搬遷勞動力,開展針對性強的職業技能培訓,實施“人人持證,技能社會”工程,確保有就業意願的搬遷群眾至少接受一次職業技能培訓。
  農村安置區以發展產業為主,傾斜支持、綜合提升安置區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水平。鼓勵安置區農產品加工企業組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在認定省級、市級示範聯合體時予以傾斜,通過貸款貼息、高學歷人才補助、項目投資獎補等支持政策,解決融資難、人才引進難等問題,推動帶貧主體與搬遷戶建立穩定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將有條件的安置區納入產業園體系,優先支持貧困縣申報創建國家和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鼓勵各市縣將安置區納入國家、省級和市縣級產業園規劃範圍。支持安置區配套產業開展綠色、有機、地理標誌農產品認證,減免認證登記費用。

  重點監測12.4萬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  目前,我省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絕大多數實現脫貧,但一些脫貧人口存在返貧風險,一些邊緣人口存在致貧風險,為防止返貧,《關於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明確我省將建立返貧預警動態監測機制、建立精準施策分類幫扶機制。
  在返貧預警動態監測機制中,以家庭為單位,以2019年以來摸排出的12.4萬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為重點,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收入略高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易致貧戶。監測範圍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特別是對非貧困縣、非貧困村要重點排查,確保不留盲區。同時,繼續實行動態管理常態化,將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納入常態化管理,實行跟蹤監測。新識別監測對象履行農戶申報、走訪排查、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扶貧部門確定等程序,按季度動態管理,建立工作臺賬,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
  在精準施策分類幫扶機制中,對有勞動能力的,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採取勞務協作、扶貧產業園、扶貧車間、扶貧龍頭企業等途徑幫助轉移就業;採用以工代賑、以獎代補、勞務補助等措施,帶動參與農村公路、水利和基本農田等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通過造林綠化、森林管護、環衛保潔、巡邏值守等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對無勞動能力的,進一步強化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殘疾人幫扶等綜合性兜底保障措施,確保應保盡保,補助救助資金及時足額髮放到位。

  此外,我省還將通過扶貧扶志“五有”舉措,克服“等靠要”思想,激發群眾內生動力。對自立自強穩定脫貧的,要給予物質、精神獎勵。深入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工作,對鄉村禁而不絕的子女不贍養老人、薄養厚葬、高額彩禮、大操大辦、隨禮氾濫等不良風俗,通過正面引導、司法干預等措施,防止因不履行贍養義務和非生產生活必需高額支出而返貧致貧。
  農產品產業集群項目優先安排在貧困縣  脫貧攻堅以來,我省通過“一村一品一主體”建設,完善“五有”機制等,帶動一大批貧困人口增收脫貧,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帶貧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與貧困戶的利益聯結不夠緊密、到村到戶收益分配不夠精準、帶貧益貧效果還不盡平衡等問題。
  為充分發揮產業在帶動貧困群眾穩定脫貧持續增收中的支柱性支撐性作用,有效提升貧困人口參與度和產業帶貧益貧能力,鞏固拓展脫貧成果,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關於健全完善產業帶貧益貧機制的指導意見》,旨在推動今後一段時期全省產業扶貧工作。
  文件共八部分內容,從明確產業帶貧要求、規範帶貧主體責任、拓展帶貧益貧方式、完善收益分配機制、穩定產業扶貧政策、強化產業服務指導、加強扶貧項目監管、做好典型示範推廣提出了完善產業帶貧益貧機制的具體要求。

  產業帶貧要求中,提出全面提高產業扶貧質量,要以“帶貧益貧”為中心,落實精準要求,堅持共同發展,貧困群眾參與,健全完善帶貧益貧長效機制,確保“帶得穩”“帶得準”“帶得久”。規範帶貧主體責任,提出規範帶貧主體必須量化帶貧標準,細化帶貧協議,實化帶貧舉措。特別是對扶貧龍頭企業、扶貧農民合作社,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要把帶動貧困戶生產增收、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作為認定的首要條件。同時,提出對經營不善長期虧損、不履行帶貧責任的要及時清理。
  在拓展帶貧益貧方式中提出,帶貧主體要與貧困戶結成利益共同體。支持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加入合作社。對農產品精深加工十大產業集群項目要優先安排在貧困縣。支持扶貧龍頭企業佈局到貧困地區,增強訂單原料採購和勞務用工。此外,在收益分配機制中提出,收益資金要明確扶持受益對象、帶貧合作期限、保底收益比例、收益發放形式、分紅兌現時限,確保收益合理分配使用。
  創新保險扶貧模式細化救助標準  為充分發揮保險扶貧化解風險的獨特優勢,《關於規範完善減貧防貧保險機制的指導意見》將探索“商業性+政策性”互相補充的1+N綜合保險。

  此次聚焦重點對象是,堅持“兩不愁三保障”現行標準,以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為基本保障對象,充分考慮因病、因學、因災等致貧返貧因素,重點關注未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5000元以下)的邊緣戶。
  鼓勵市縣在梳理總結、學習借鑑保險扶貧行之有效好模式、好經驗、好做法的基礎上,採取政府設立救助基金、購買保險機構專項服務,或者開發針對防貧返貧救助的商業保險產品、探索“商業性+政策性”互相補充的1+N綜合保險,創新、規範和完善適合本地實際的保險扶貧模式。
  其中提出,建立群體式參保、市場化管理、社會化經辦、陽光化操作的政府與保險機構合作機制。地方政府與保險機構共同協商確定保險扶貧方案,簽訂保險合同,明確保障對象,細化救助標準和救助辦法;規範完善查勘定損、理賠起付、賠償處理等具體事項服務流程;明確投保繳費標準、預警起付標準和保險賠付標準,實行分段分級補償。完善個戶申請、村鎮審核、入戶調查、賠付救助、公示公告等程序,從簡從快,應賠盡賠。因賭博、吸毒等行為或過度醫療、隱瞞財產、虛報開支等情形致貧返貧的,不列入保障範圍。

山西晚報記者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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