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的“贏家通吃”制度

美國總統選舉的“贏家通吃”制度

2020年美國總統候選,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左)與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

按照美國憲法,普通民眾雖然可以在選票上勾選自己心目中的總統人選,但最終決定由誰入主白宮的,其實是代表美國50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的538名選舉人(Electors),是為“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制度。所以事實上,從法律層面講群眾並沒有權力直接選舉總統。

作為一種“間接選舉”的民主代議制度,“選舉人團”在美國的確立和延續有著非常複雜的歷史背景。簡單來說,美國雖然長期將1776年7月4日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發表《獨立宣言》視為其建國之始。但當時美利堅的領土仍處於前宗主國——英格蘭的武力威脅之下,好不容易經過長達8年的浴血鏖戰,美國獲得了“獨立戰爭”的勝利。但這個年輕的共和國卻不得不面臨著三條路線的選擇:

以弗吉尼亞州為中心的北方各州,希望建立一個強大、統一的聯邦制國家;而以新澤西州外代表的南方各州則傾向於建立相對鬆散的邦聯模式;除此之外,在“獨立戰爭”中已經自成體系的美國“大陸軍”退伍軍官,也在暗中活動試圖在美國建立起以前“大陸軍”司令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為元首的“威權政府”。

在三方勢力相持不下之際,1786年秋,馬薩諸塞州爆發了由退伍軍官丹尼爾·謝司(Daniel Shays)領導的農民起義。儘管這場被史學家稱之為“謝司起義”的風暴,很快便在喬治·華盛頓親自領軍鎮壓之下於1787年1月25日平息,但其中所暴露出的種種問題,還是促使當時以“邦聯國會”名義主持局面的美國中央政府,邀請美國各州代表齊聚於賓夕法尼亞州首府費城,以改變“獨自戰爭”後國內一盤散沙的局面。

在一番折衝樽俎的拉鋸和政治妥協之後,1787年9月17日各方代表終於在經過反覆修改的《美國憲法》之上籤了字。而也就是在這部被稱之為“1787年憲法”之中,首次規定了美國總統由各州選派的“選舉人”投票決定。儘管美國的精英階層對這一制度設計給出了諸如民智未開、交通不便、保護居民人數較少的所謂“小州”的政治權力等等合理性解釋。但實則不過是為將權力集中在少數精英階層手中塗抹上一層所謂“民主”的保護色而已。但也正因為這樣的做法可以普遍得到與會的各州政治新貴的認同。“1787年憲法”由此大行其道,至今其主體部分仍為美國各州所遵從。

美國總統選舉的“贏家通吃”制度

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的現場油畫

在最初兩屆美國總統選舉之中,憑藉著昔日“獨立戰爭”中的赫赫軍功和軍隊的支持,喬治·華盛頓輕鬆的以幾乎全票當選的模式就任了美國總統。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位年事已高的“美國國父”日漸表現出老邁昏庸,最終只能退位讓賢。但就在第三屆美國總統的選舉之中,自以為勝券在握的托馬斯·傑斐遜卻因自己視為票倉的弗吉尼亞州有選舉人將票投給了競爭對手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而意外翻車。惱羞成怒之下,托馬斯·傑斐遜授意自己的親信—時任弗吉尼亞州州長—詹姆斯·門羅(James Monroe)利用手中的職權,在弗吉尼亞州推行所謂“整體票”改革。

所謂“整體票”,簡單來說就是一州的“選舉人票”將被統一該州所支持的一位總統候選人的名下。因此也被稱之為“贏家通吃”制度。“贏家通吃”制度的推出,對普通選民及其代表他們政治訴求的“選舉人”顯然是非常不利的,因為只要某一政黨在該州實現了簡單多數,他們的意願便將“被代表”。但是這一制度顯然對當時已經日漸成熟的美國政黨團體有利,因此“贏家通吃”制度的誕生和發展一定程度也是美國“兩黨制”日益成熟的標誌,正是它的出現實現了將某個政黨在一個州權力固化的目的。

因為“嬴者通吃”制度的出現,“選舉人團”的投票逐漸變得形同虛設,儘管這一制度此後不斷遭遇美國國內有識之士的抨擊,但在日益強大的美國民主、共和兩黨的權勢面前,這些異議最終不過是徒負呼呼。美國的政治版圖迅速被代表民主黨的藍色和代表共和黨的紅色所瓜分。

美國總統選舉的“贏家通吃”制度

賓夕法尼亞州和俄亥俄河構成了美國南北分界線

由於1792年建立的民主黨(最早被稱為“民主共和黨”)曾主要代表南方的種植園主的利益,而1825年由從“民主共和黨”中分裂而出的“共和黨”則是北方的工業資本的“代言人”,因此在20世紀之前,民主、共和兩黨所獲得支持的各州基本以賓夕法尼亞州和俄亥俄河為界,呈現“南藍北紅”的局面。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兩黨的執政方針也逐漸出現了調整。1932年入主白宮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Roosevelt)利用美國深陷被稱為“大蕭條”的經濟恐慌之際,迅速擴張民主黨在美國的政治版圖。最為巔峰的時期,民主黨不僅在參、眾兩院擁有多數席位,同時各州州長也大多數由民主黨人出任。也正是緣於這種政治上壓倒性的優勢,富蘭克林·羅斯福歷史性地連任了美國四屆總統。

直至富蘭克林·羅斯福最終病死於任上,共和黨的勢力才有所抬頭,但此時分佈於美國東、西海岸主要城市帶的工業資本,都因在“羅斯福新政”中獲得的好處,而選擇了倒向了民主黨。共和黨只能被迫向在應對“大蕭條”中為富蘭克林·羅斯福所拋棄的美國農民中尋求支持。美國的政治版圖由此轉向了“外藍內紅”。

20世紀60年代,為了應對美、蘇對峙可能升級為全球核戰爭的威脅,美國政府推動了所謂的“城市更新運動”,通過加大對公路網絡和中、小城市的建設投入,有意識地將人口從東、西海岸主要城市帶向內陸及南方遷徙,由於收入結構和年齡等方面的因素,大批支持共和黨的中低收入居民成為了這次人口疏散的主力軍,因此這一時期美國政治版圖的變遷又被稱為“共和黨南遷”。

經過兩次大變遷和不勝枚舉的小變動之後,在21世紀初美國已基本形成了東、西海岸城市帶、北部五大湖沿線各州支持民主黨,而南部沿海和中部內陸地區支持共和黨的政治格局。而處於兩黨核心區域之間的一些所謂“搖擺州”自然也成為了兩黨爭奪的焦點。

美國總統選舉的“贏家通吃”制度

2016年的美國總統大選的政治地圖

如果僅從被視為“核心票倉”的所謂“深紅州”和的數量上來看,共和黨似乎略佔優勢,但由於民主黨所控制的“深藍州”擁有著更多的“選舉人”票,因此很多美國傳統媒體都更看好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但是隨著2016年的美國總統選舉,在美國全國總計120212312張有效普選票之中,希拉里·克林頓雖然獲得60274974張選票,特朗普獲得59937338張選票,希拉里以多出特朗普337636張普選票。但希拉里卻最終無緣白宮。這就是美國的“贏家通吃”制度。

設計出“贏家通吃”制度的托馬斯·傑斐遜曾說:“民主不應該是51%對49%的暴政”。這句話固然不無道理,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所謂“美式民主”的本質,那就是大多數選民所參與的不過是一場空前規模的“真人秀”表演,他們對站在聚光燈前的總統候選人所表現的喜好或憎惡,其實都無關緊要。因為勝負早在最終投票日之前便已決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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