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釋法顯成效被告主動來履行

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土地直補款引發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

鄭某因在韓國務工,遂將自家土地轉包給張某耕種。雙方簽訂了土地承包協議,協議中除約定了承包費和承包期限外,還特別約定直補款雙方平分。此後的十年間,張某一直耕種該土地,並由其領取直補款,雙方一直相安無事。合同期滿後,雙方因直補款是否給付的問題爭論不休,經多次協商未果,鄭某便一紙訴狀將張某起訴到法院。庭審中,張某稱已經將直補款交給了鄭某的二哥鄭某俊,但鄭某俊出庭予以否認。因張某提供不了已給付鄭某直補款的相關證據,根據證據規則,張某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法院最終判令張某將其領取的直補款的一半返還給鄭某。

判決書送達後,承辦法官圍繞爭論焦點問題向被告張某釋法明理,並現場解答被告張某的疑惑。經過承辦法官耐心講解,張某最終消除了疑惑,表示服從法院的判決結果。兩日後,張某主動將應返還的直補款送到了磐石法院,承辦法官當日將錢款送至原告鄭某手中,原告鄭某表示了滿意和感謝。至此,該案劃上圓滿的句號,真正實現了息訴服判、案結事了。

據悉,磐石市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視法官釋法工作,要求承辦法官在宣判後主動向當事人釋明裁判依據,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及時交流溝通,消除當事人的疑慮,最大限度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並主動敦促當事人履行義務,從源頭上減少執行案件數量,群眾的滿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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