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值得推廣

中國商報/中國商網(特約評論員 胡建兵)《江蘇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於近期下發。該方案明確,由省、市、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股權的10%,為劃轉對象,作為充實社保基金的手段。除了江蘇以外,湖南、廣東、山東等地國有股權劃轉工作也在加快推進,隨著該工作的進一步落實,社保基金將進一步得以充實,部分地區存在的社保基金缺口也將有所緩解。

社保關係到全社會福利,與每個國人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為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環節,是全國人民“老有所養”的基礎和保證。隨著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同步發展,特別是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面臨著一些新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通俗地講,就是拿國有企業的資金去補貼社保,以保障離退休人員能足額、及時地拿到退休金,真正將國有資本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此舉是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代際公平和國有企業發展成果全民共享。有利於推進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實現國有股權多元化持有,推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發展成果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劃轉工作必須堅持最基本的原則,也就是說,必須要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標緊密結合,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目標緊密結合。特別是要堅持立足長遠,與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目標相結合,建立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逐步彌補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同時,還要堅持獨立運營,與社保基金多渠道籌集的政策目標相結合。國有資本劃轉後,國有資本的收益主要來源於股權分紅,由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持有。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經批准可以通過國有資本運作獲取收益。此外,不光是國有資本的注入,資本市場運作、財政補貼等也是社保基金的有效籌資方式。

總之,“國有股權10%劃入社保”是填補社保基金缺口的一個好辦法,各地要重新認識社保現狀,與開闢籌資等方式有效結合,更好地應對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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