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面前“假裝”律師,只要你知道這20點-生活常見法律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哪些法律常識,懂這些會讓你更加自信滿滿


在朋友面前“假裝”律師,只要你知道這20點-生活常見法律


在朋友面前“假裝”律師,只要你知道這20點-生活常見法律


核心內容: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都是涉及法律知識的,但是一般人都不知道或者不懂。

1、夫妻中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合分居兩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經過調解無效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離婚後,孩子歸一方撫養,另一方有權利探望孩子。

3、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5、如果想保護自己的家或其他財產,一定不要私設電網或設施毒物等,否則等待的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6、如果您成為被告,又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7、如果想寫遺囑,一定要註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讓人代書,一定要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代書人、見證人、遺囑人都要簽名,最好委託律師見證並執行遺囑。

8、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將人碰傷,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9、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10、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1、如果您正在患病規定的醫療期間,或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或者患職業病、因工傷並被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力的,那單位就不能解除合同。

12、如果您是一位勞動者,在您遇到勞動爭議時,如果您希望通過仲裁解決,那您應該在發生糾紛後60天內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13、您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那您應該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

14、如果您去買東西,千萬不要忘了向銷售者要發票,萬一出現問題,這可是一個很重要的證據。

15、如果您獲得了贈品或者獎品,但贈品或獎品存在質量問題,那您照樣可以向銷售者提出維修,調換,或者賠償。

16、如果您與房東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沒有期限,那麼您就可以隨時解除這個租賃合同,但是要按照約定結清房租,返還房屋。

17、如果您在乘坐公交車的時候,因為司機緊急剎車等不是您自己故意等行為而受傷,那您可以向公交車公司索賠。

18、如果您宴請賓客或者親朋好友一起喝酒時,一定要注意當出現有人醉酒時,要及時通知其家人和送醫院救治,否則,就會因未盡合理的注意和救護義務而承擔責任。

19、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不要因為欠債的人不還錢而把欠錢的人拉到自己家或者其他地方,不讓他回家限制他的自由,這樣可能會涉嫌非法拘禁。

20、如果你現在還很年輕,卻很關心年老後的退休金問題,那麼你首先應該關心的是你的單位是否已依法參加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將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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