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限額2000元!我省工會發放消費券 發放對象:全體職工會員消費時間:7月31日前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開展青海省“惠民暖企健康消費”的決策部署,省總工會迅速制定措施,積極動員全省職工會員踴躍參加“惠民暖企健康消費”,配合全省拉動消費需求、繁榮市場的宏觀經濟工作,各基層工會組織將今年法定節假日慰問費按標準限額2000元,以消費券形式一次性發放給職工,引導職工積極消費。

此次消費券的發放對象包含全省機關、事業、企業(含央企、省市縣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港澳臺及外資企業,下同)單位的全體職工會員。其中,2020年法定節日慰問費按照不超出2000元標準發放;前期已經發放部分慰問費的,本次集中發放按照標準限額2000元中未發放部分發放。各基層單位發放消費券所需資金由其管理的本級工會經費中予以解決。

各基層單位將在5月1日前將消費券一次性發放到位,職工會員應在7月31日前消費完。消費券適用於青海省內各地區綜合商場、超市、餐飲文旅、加油站等行業實體店。

廣大職工會員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是推進復工復產、穩定就業、繁榮市場的參與者、貢獻者和受益者。省總工會本次動員全省職工會員消費資金兩億元。

活動中,還將動員廣大職工、工會會員特別是共產黨員在抗疫中開展愛國、愛省消費活動,倡導他們既積極購買日常生活必需品,又購買新型消費的升級換代產品,既為享受美好生活和現代文明提供有力支撐,又在特殊時期支援全省經濟建設。

對積極消費的職工群眾、工會會員和誠信經營的商場、超市、餐飲等消費場所給予宣傳和褒揚,努力營造積極消費、大眾消費、科學消費、文明消費的濃厚氛圍。

各級工會在發放消費券、動員廣大職工積極消費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準以消費券的名目,變相用公款給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送禮;不準藉機向職工會員推銷過期、變質、劣質的商品或物資。

各基層單位工會組織於8月10日前將本級工會消費券發放數量、金額等統計彙總情況報上級工會。各市(州)總工會、省級產業工會、省總直屬工會於8月20日前將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統計彙總情況報省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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