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建議》學習體會之七
近日研讀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重點研讀了第七部分“優先發展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有一些體會,選擇九個問題進行討論。第七篇討論“城市化地區如何高度集聚經濟和人口”。
《建議》第二十九條:“支持城市化地區高效集聚經濟和人口、保護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這一條包括三層含義:第一,城市化地區包括城區、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第二,城區建設與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保護要做到平衡,第三,城市(或城區)應當高度集聚經濟和人口,當然也可以高效集聚經濟與人口。
《建議》第二十九條主題是:“構建國土空間保護新格局”。《建議》要求“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各地比較優勢,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三大空間格局”。也就是說,城市化地區是三大空間格局之一,毫無疑問,城市化地區是當前中國經濟成長的絕對中心,是中國實現世紀目標的絕對依託,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絕對前提。讓城市化地區依據其內在空間利用規律來高度集聚經濟和人口,以最大限度地為生產力發展提供空間條件。城市是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中心,城市規劃與發展必須尊重其內在規律,既不可以人為地搞攤大餅式的城市化,又不可以人為地將城市限制在過於緊張狹窄的空間裡。正因為城市經濟存在聚集效應和規模效益,城市成為現代化的標配,城市在相對有限空間聚集了大量經濟和人口,形成了強大的經濟能力和研發創新能力。有限城市空間裡產生出來遠遠超過鄉村空間的經濟總量。
因此,理解“城市化地區高效集聚經濟和人口”,就有兩層含義:一是城市化地區應當高效集聚經濟和人口,有些城市化地區,城市建設強度不夠,應當加強城市建設強度,不要隨意擴大城市空間,要保護城市化地區中的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二是在當前中國正處在快速城市化進程時期,農民正在大量進城,作為高效集聚經濟和人口的城區空間應當相應擴大,以容納更多城市人口和經濟總量。
顯然,農民進城以後,城市經濟和人口容量及密度都是遠高於鄉村空間的,因此,只要是農民進城,從全國來講,經濟和人口都是在進一步集聚的。又因為城市具有遠高於鄉村的經濟和人口密度,就使得城市沒有必要為節約土地非得造成經濟人口過密,以致於影響城市效率。過於狹窄的城市空間無法容納足夠多的城市經濟和人口總量,城市不能為經濟生產和市民生活提供良好條件。在當前快速城市化時期,不能人為限制城市空間擴張,尤其不能借保護土地來人為限制城市空間擴張。
有人主張在大城市周邊設立永久基本農田,無論城市怎麼發展都不能將農田變成建設用地。問題是,城市擴張有自身的規律,城市規劃中如果遇到永遠基本農田就跳過去,城市規劃就會變成百納衣,結果,基本農田保留了,城市卻既不方便生產又不方便生活,城市效能大幅度下降。在城市發展最快也最需要合理規劃時,卻以保護基本農田為由來極大地限制了城市合理規劃,甚至要求城市規劃符合土地規劃,這樣主張背後,大多數時候是以意識形態話語綁架來實現某種既得利益。
在當前中國最快速城市化階段,土地保護應當服從和服務於城市化的大局。不能借口土地保護來限制城市合理空間佈局。良好的高質量的城市化是當前中國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大局,城市化順利完成,城市高效集聚大量經濟和人口,廣大鄉村空間也就騰退出來變成耕地,從而可以更好地保障農產品供給。當前中國(以及全世界所有國家)不缺土地,而是必須抓住百年一遇的發展機遇,繼續快速城市化,持續成長經濟。以保護土地為名來限制中國經濟成長和限制城市化,從而影響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是會錯失機遇啊。
2020年11月12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