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7330553456605
大家对这个问题回答的都不正确。
根据民《敏诉法》规定,证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证,否则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既然是被告方证人,依法就应该出庭作证,不需要原告申请。
如果被告方证人不出庭作证,那么他的证词就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原告也没必要去申请。
所以无论被告方证人出不出庭原告都没必要去申请。
张风格律师
你好,我是姜讲法律事儿姜律师。很高兴为你解疑答惑。
民事案件中某个人是否愿意给你做证人,由其本人决定。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不具有要求某人必须作为原被告一方的证人的强制权。
民事诉讼程序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和反驳对方的事实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是民事证据形式之一。既然您提到是被告证人,那么很明显这个人是不会作为你的证人为你作证的,原被告双方主张的事实和意见具有对抗性,被告证人也不可能同时为原告证人。
原告若对被告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真实性有异议,可以要求对方证人出庭接受质证,已核实其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
另外,2020年5月1日即将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姜讲法律事儿,传播实用的法律知识。期待您的关注!
姜讲法律事儿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