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無等級”和“刑不上大夫,兩者自相矛盾,可以深刻談一談嗎?

第二層皮


“刑無等級”和“刑不上大夫”,其背後反映的是生產力發展帶來的社會制度和治國思想的巨大變化。

“刑不上大夫”:貴族分封制的產物,貴族間行為靠禮約束,而不是刑

在西周時期,社會是分封制形式。周天子是天下共主,各個諸侯國是次一級的貴族,周天子手下、各諸侯國國君手下都有卿大夫,這些卿大夫又是下一級分封的貴族。

貴族社會的秩序,要依靠“禮”來約束,都是貴族間的行為準則。

而“刑”針對的是誰呢?針對的是平民和奴隸。

“刑不上大夫”還有前半句,“禮不下庶人”。這說的就是:禮是大夫(即貴族)之間的社會規則,而刑則是庶人需要遵從的規則、是貴族大夫們對庶人的制約。

“刑無等級”:生產力發展、分封制解體之後,郡縣制王朝管理眾多平民的手段。

而“刑無等級”則是在西周社會崩潰之後出現的。

隨著鐵器應用和牛耕方式的普及,社會生產力有了大發展;這使得原來依附於貴族、在貴族莊園集體勞動才能生活的平民獲得瞭解放,單個家庭依靠自己的勞動就能生存了。因此,貴族制逐漸解體,社會上平民成了主流。

這帶來了一個重大的變化:上述金字塔型的社會結構變成了“國君---平民”的扁平結構。

這個變化帶來了新的問題:原來國君只面對少量的下級貴族,最多超不過鄧巴數(150),大家都是熟人、都是有身份的人,有問題好解決,用“禮”就行了;但是,現在國君要面對的則是無數的平民,國君接觸不到,也認識不了幾個人,原來的那套“禮”行不通了。怎麼辦?

這就好比從“熟人社會”過渡到“陌生人社會”一樣,需要用一視同仁的法律來進行管理。因此,法家的那一套管理社會的做法在春秋戰國時期逐漸興盛起來,並被各國國君所接受。

對國君以及國君的助手(官僚)而言,面對數量龐大的臣民,最好的辦法就是實行無差別管理,大家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刑無等級”就正式替代了“刑不上大夫”。國君也因此擁有了遠超分封制時期的國力。

結束語:

“刑無等級”是“刑不上大夫”的替代品,其底層因素是生產力發展推動的社會結構變化,導致“刑不上大夫”這套規則不適用了。

如果從諸子百家思想上看,“刑不上大夫”是儒家所推崇的,因為儒家的君臣父子就來源於周禮。“刑無等級”則是法家追求的目標,商鞅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還導致他自己最後被清算。

當然,“刑無等級”只是專制王朝的追求目標,實際上恐怕從未實現。因為皇帝超越於法律之上,在實際執行中經常法外處理;同時,皇帝的助手們也經常為了私利而破壞刑無等級。這也是是人性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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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煙閣論史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出自《禮記》,《孔子家語》中冉有的疑問“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可以作為大眾對這句話的普遍誤讀,而孔子對此做出的解釋,則很詳細的指出大夫有罪並非不可加刑,庶人有禮儀只是不必苛求全禮儀像貴族一樣齊備。

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實際上刑和禮都是規範,刑罰可以加於大夫,但對於大夫是有優待的,這裡的優待指的是如果他們犯罪,就應該“自請罪”、“跪而自裁”給貴族一個體面的受罰方式(類似於後來封建王朝的賜死,當然賜死和刑不上大夫都指向於讓貴族保有最後的尊嚴)。

而至於禮不下庶人,實際上禮所規定的義務庶民也需要遵守,只不過所遵守的禮儀跟貴族不可同日而語。

一個婚禮、祭祀、朝會各階層禮節不同,什麼階層用什麼都有規定,貴族繁複,庶民從簡,這就是《荀子》所記載的貴賤有等,長幼有序,貧富輕重皆有稱。

因而“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貴族與平民都要都受到規範的約束,這才是這句話的真意。

“刑無等級”是先秦法家倡行法治。類似於近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罰不論等級、貴賤、親疏的主張。是法家針對“刑不上大夫”的禮治,提出:取消貴族特權,勵行法治。《商君書·賞刑》:“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

“刑無等級”反映了新興地主階級的要求,為建立封建法制提供了思想基礎。新興地主階級,從來沒有主動想著要去體現人民的意願。

戰國時期,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出現了一個新的階級—地主階級,在奴隸社會地主階級是被奴隸主階級統治的階級,隨著地主階級的壯大,兩個階級不可避免的發生矛盾,

“刑無等級”就是地主階級最好的思想武器。法家思想,在秦國得到實踐,商鞅變法。秦國變法的主要內容是中央集權,打破傳統,削弱貴族的勢力,讓土地私有,為地主階級服務。

它實際上是一種絕對的君主專治的制度。如果遇到一位昏君,因為制度給了他無限的權利,就會胡作非為,秦二世就是一個例子。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為君主服務。如果真的要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實現“刑無等級”那擬定一個像英國《大憲章》的對國王的權利進行限制,將秦國改造成一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

因而“刑無等級”和“刑不上大夫”兩者本質不矛盾,都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工具罷了!





歷史的泡泡糖


兩者並不矛盾!

“邢無等級”,語出《商君書·賞刑》:“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就是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刑不上大夫”語出《禮記.曲禮篇》,分開來看:

1.刑,在古漢語裡,是專用名詞,特指五刑,即:墨、劓、剕、宮、大辟。翻譯過來就是刺面、割鼻、剁腳、閹割、砍頭,就指這五類殘缺肢體的刑罰。

2.大夫呢,並不單指當官,還代指一種等級。秦漢時,社會人群分為五等,即公、卿、大夫、士、庶人。

那麼刑不上大夫是真的講士大夫階層不受刑法處置呢?漢武帝劉徹曾問東方朔,“刑不上大夫”什麼意思?東方朔答到“刑者,所以止亂,誅不義也。大夫者,天下表儀,萬人法則,所以共承宗廟而安社稷也。西漢政治家賈誼在《治安策》中說:“里諺曰,投鼠而忌器,此善喻也。鼠遷於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於貴臣之遷無乎。廉恥禮節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是以黥、劓之刑不上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背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下使人摔仰而邢之也,以使臣下黔其節行”。太史公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寫道:傳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節不可不勉勵也。古人所以重施刑大夫者,殆為此也。由此可見,士大夫不是不受刑罰處置,而是不受上述“五刑”,有更嚴厲的懲罰。

錢文忠教授在《百家講壇》講《三字經》中新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錢文忠教授認為,“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上”是“優待”的意思,“下”是“排斥”的意思,整句話意思是:士大夫也不會量刑上受到優待,老百姓不被排斥在禮儀之外。

所以,“邢無等級”和“刑不上大夫”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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