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能聽到有人說,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
我才不相信這種騙人的鬼話。我認為愛一個人是需要理由的。
愛上一個人的理由,無非有這幾種:外貌、性格、品德、理想。
身材外貌屬於外在美,性格、品德、理想則屬於內在美。
可能有人會說了,愛一個人的金錢算不算一個理由。當然不算了,這還用多說?
有很多人擇偶的第一標準,就是對方的外貌要符合他們的標準。
這些“外貌協會”成員還有一句經典名言:“沒有外在美,誰會有興趣瞭解你的內在美?”
這句經典至極的名言,在當年也可謂是火遍朋友圈了。
他們對對方的臉蛋、身材、身高、體重等等,都制定了標準。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做考慮。
所以,當你聽到一個人平時講過這方面的擇偶標準時,再聽他後來說什麼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那麼你就知道他在忽悠你了。
法國的巴斯德曾說過,如果一個男人為了一個女人的美貌而愛她,那他不是真愛,因為天花可以損壞她的容貌而不致於毀掉她的生命,所以天花能使他的愛情終止。
光因美貌而生出來的愛,自然不算真愛了。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是看臉蛋的。有些人覺得雙方性格合得來就可以。
這類人的結合,很少是雙方都屬同一種性格。更多的應該是雙方的性格是互補型的。
比如,善於說話的人被善於傾聽的人吸引;性格衝動的人被性格溫順的人吸引。
西方有句格言很形象地形容了這類人的結合:“人們在擇偶時,要注意一個人頭上的坑要對得上對方頭上的鼓包。”
這種性格上的互補,其實是個體彼此之間差異的一種平衡。
被對方的性格吸引,是一個很不錯的愛的理由。
更高級一點的理由,我認為是被彼此的品德所吸引。
正如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所說的那樣:“為品德而去眷戀一個情人,是一種很美的事。”
如果雙方都具備良好的品德,那麼我相信這種結合是很牢固且完美的。
諸葛亮的夫人就是個樣貌醜陋,但品德高尚的人。她照樣配得上才情絕世的孔明先生。
愛上一個人是因為被他的品德所折服,這個理由是那些因為外貌而愛永遠不能比擬的。
比品德更高級的擇偶標準是什麼?我認為是理想。
近現代的很多偉大的人物,都是因為有一個共同的理想而走在一起的。
我們最敬愛的周總理和夫人鄧穎超,就是因為都有一個“為中華崛起”的崇高理想而結合在一起的。當然,他們也都配備了高尚的品德。
當彼此為一個共同的理想而努力時,一個人的自我價值就可以在對方的身上得到反映。
寫在最後:
愛一個人有這麼多的理由,為什麼還有很多人認為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呢?
我想應該是“情人眼裡出西施”或者是“情人眼裡出潘安”吧。你愛上了他的某個方面,慢慢地就包容了他的缺點。
不過,我還是反對“外貌協會”,外在美是無法抵擋歲月侵蝕的。
只有性格、品德和理想,這些內在的東西才擁有長久的保質期。
願大家都能找到一個在性格、品德和理想方面都很優秀的伴侶。
本文由玉麟說情感原創,歡迎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