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我國迎來了個人所得稅新稅制實施後的
首次個稅年度彙算
不少納稅人紛紛曬出退稅“紅包”
也有一些納稅人發現自己需要辦理補稅
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
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為例
如果納稅人此前有符合條件的扣除項
(前提是真實存在)
但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
納稅人可在年度彙算期間
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相當於申請退稅
在依法真實、完整、準確申報的前提下
享受退稅自然沒問題
值得警惕的是
有些人也打起了年度彙算退稅的歪主意
甚至在網絡上扮專家“指點”他人
如何操作增加退稅
切勿輕信非官方或非專業人士的
所謂“退稅攻略”
不如實申報年度彙算數據
將被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還會對個人納稅信用產生影響
未如實申報年度彙算數據
近期
稅務部門已陸續開展
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審核工作
並發現了一些未正確進行申報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虛報減免稅優惠
納稅人張某2019年度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6,478.5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62,297.16元,無專項附加扣除,無其他扣除或准予扣除的捐贈額,全年應納稅額7,898.13元,已繳稅額7,316.13元。
張某在年度彙算申報時,填報“其他自然災害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優惠項目,申請退稅7316.13元。
根據政策規定,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個人所得稅減徵需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經稅務部門核實,納稅人張某未進行過備案,實際不存在符合條件的減免。
稅務人員輔導張某辦理了更正申報,並補繳稅款582元。
案例二:未查詢導入勞務報酬所得
納稅人蔡某2019年度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1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1.5萬元,取得勞務報酬30萬元,無專項附加扣除,無其他扣除或准予扣除的捐贈額,相關所得在預扣預繳環節均按規定預繳個人所得稅。
年度彙算時,蔡某沒有查詢、導入其勞務報酬所得,僅將工資薪金所得納入彙算範圍,導致少申報勞務報酬收入30萬元,少申報應補稅額2400元。
稅務人員輔導蔡某進行了申報表更正,並補繳稅款2400元。
別以為這些都是小事
要知道,是要負責任的
不實申報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如果納稅人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
是否辦理年度彙算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
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以下這些情況
大家可是要注意了
如果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直至彙算期結束(2020年6月30日)仍未依法如實辦理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
相關規定: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 2000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 2000 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已納入個人信用管理。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提供虛假資料、不配合稅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為,都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需要強調的是,若存在不如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情況,除承擔不如實申報的法律後果外,還可能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響。如果納稅人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說明情況,稅務機關可暫停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異議申訴需謹慎
在查詢收入納稅記錄時,納稅人如對相關數據有疑問,可就該筆收入納稅記錄諮詢支付單位。如果納稅人確定本人從未取得過記錄中的某一項,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就身份信息被冒用、本人沒有取得該項收入的情況進行申訴,稅務機關將對申訴情況進行核實,並及時向納稅人反映核實情況。納稅人也可自行刪除被冒用的整條預扣預繳記錄。申訴或刪除後該筆收入將不納入年度彙算。
發起申訴後,若稅務機關開始核實,或者扣繳義務人開展自查的,該申訴將不可撤銷。因此,建議納稅人申訴前可先就該筆收入納稅記錄諮詢支付單位,確認確實屬於被冒用後再進行申訴。如果納稅人取得了該筆收入,僅是對相關金額有異議,請不要通過上述渠道申訴,可聯繫支付單位請其更正。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納稅人在申訴和刪除時,需就有關情況進行承諾。如果進行虛假申訴或刪除導致少繳稅款,會影響納稅信用,情況嚴重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提交申報後發現錯誤可更正或作廢
提交年度彙算申報後,在稅務機關終審前,納稅人都可以作廢申報。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不能作廢申報,但可以在前次申報基礎上辦理更正申報。
為確保廣大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請您務必認真、仔細、如實填報
相關年度彙算申報數據
並對所提交信息的
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說明:本文由深圳本地寶編輯整理發佈,轉載請註明!
▌來源:晶報、深圳稅務
▌編輯: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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