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沉默的真相 | 不沉默的信念

【檢·視】沉默的真相 | 不沉默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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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

《沉默的真相》

正式上線

這部根據作家紫金陳的小說

《長夜難明》

改編的劇作

影片高開炸走

豆瓣評分一度升至9.2分

這是一位檢察官堅守正義的故事

【檢·視】沉默的真相 | 不沉默的信念

圖為2000年“00式檢察制服”

年輕的檢察官江陽,用十年時間探尋真相,面對來自內部和外部的極端壓力,在一次一次被打倒後又倔強的站起來,最終以生命和自由換取了沉默的真相,在漫漫長夜中發光,照亮了黑暗。

【檢·視】沉默的真相 | 不沉默的信念

在該劇熱播的同時

劇中一些與法律相關的情節

也在網上引發熱議

帶著屍體滿街走

卻可以說自己無罪?

放火為什麼被判重刑?

檢察機關可以提前介入案件偵查?

今天我們一起順著劇情

盤點下

劇中的法律知識~

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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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拋屍,案件看似已經板上釘釘,但開庭時,卻當庭翻供,否認殺人。省公安廳依照疑罪從無原則,要求市局重新查辦。

疑罪從無?

疑罪從無是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之一,我國刑事訴訟法疑罪從無主要體現在偵查、起訴和審判三個環節。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犯罪事實不清、證據材料不足的,公安機關應該釋放犯罪嫌疑人,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的,也應該做出不起訴決定。第二百條第(三)項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第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在審判階段,對於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成立的無罪判決。

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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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獲得的部分案件線索,江陽希望候貴平的家屬能向檢察院申訴,替他翻案。

檢察申訴?

檢察申訴是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行為。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是通過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訴,查辦控告申訴案件,瞭解執行政策、法律情況,提供犯罪案件線案,懲罰犯罪,糾正冤假錯案,履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職能,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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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流浪漢將一棟空置的建築物封閉起來,點燃粉塵,引發爆炸,希望將警方視線轉移到卡恩集團名下的這棟爛尾樓。

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放火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第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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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證據確鑿,審訊過程中卻被幹預,江陽準備提前介入,派員參加偵查活動。

提前介入?

“提前介入”是指檢察機關派員參加偵查機關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偵查活動,並對證據調取、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偵查行為的合法性提出意見和建議的一項制度。《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經公安機關商請或者人民檢察院認為確有必要時,可以派員適時介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偵查活動,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對案件性質、收集證據、適用法律等提出意見,監督偵查活動是否合法。經監察機關商請,人民檢察院可以派員介入監察機關辦理的職務犯罪案件。

第十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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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拋屍案和十年前冤案相繼破獲,朱偉,犯爆炸罪、放火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數罪併罰?

數罪併罰,是指一個人在判決宣告以前犯有數罪,或者在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審判機關依照刑法規定的數罪併罰的原則和方法對一人所犯數罪的合併處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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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對檢察官江陽說

你從不孤單

我們與你一起

傳遞正義、堅守信念

以赤子之心

維護公平正義

這是我們一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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