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公佈失信被執行人許志友、高建良、符減保 不履行法律義務信息,歡迎社會公眾舉報失信被執行人行蹤及財產線索。
執行案號:(2020)瓊9007執553號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許志友
性別:男
年齡:26歲
身份證號:460007199401045375
住所地:東方市新龍鎮新村五隊
執行法院:東方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9)瓊9007民初3489號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支付借款9731元及利息
聯繫人:張法官
舉報電話:0898-25597956
執行案號:(2019)瓊9007執605號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高建良
性別:男
年齡:33
身份證號:460007198701275370
住所地:住東方市新龍鎮那鬥村2隊
執行法院:東方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9)瓊9007民初3269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償還借款本金55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聯繫人:程法官
舉報電話:0898-25592863
執行案號:(2020)瓊9007執586號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符減保
性別:男
年齡:33歲
身份證號:460007198705035411
住所地:東方市新龍鎮新村十六隊
執行法院:東方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9)瓊9007民初1249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支付賠償款110000及利息。
聯繫人:張法官
舉報電話:0898-2559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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