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融媒体中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融媒体中心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中心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洮南市融媒体中心管理制度

工 作 制 度

(一)融媒体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主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工作,向主任、副主任汇报;中心工作人员在办公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向科室领导汇报。

(二)融媒体中心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四)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主任、科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主任委托的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主任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主任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主任要帮助和支持副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

(六)主任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主任指定专人主持本中心日常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按照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八)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中心领导和部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包括开会、学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等),每次开会学习、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的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年终作为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九)办公室内外要注意整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讲文明、讲礼貌,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十)上班时,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要注意着装整洁。

(十一)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二)工作时间严禁酗酒闹事或影响工作。

(十三)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政令畅通。各部室人员需外出办理业务时,应事先告知科室负责人,并要求科室内有人坚守岗位,不能人去关门,影响工作。

(十四)各部室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不推委扯皮,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隐瞒、不浮夸、不弄虚作假。

(十六)融媒体中心台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

洮南市融媒体中心管理制度

制 度

(十七)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广播电视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科学水平。

(十八)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和广播电视等方面的知识,重点学习广播电视理论、法律法规、科技和业务知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阶段的学习内容、计划等,由办公室会同党总支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

(十九)学习方法。理论学习采取集中统一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坚持每周二或周五学习。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学习,走出去包括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学习,送各类院校培训学习,走访各地行业部门学习交流;请进来包括邀请各类专业老师到本地授课。

(二十)学习要求。学习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集中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批准后方可,过后要主动补课。积极倡导发表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交流思想,端正学风,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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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播控部管理制度

综合播控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党的宣传工作为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按质按量和不间断地、完整地转播中央、吉林省的广播电视节目,确保政令畅通,播出中不得擅自更改转播节目内容或插播未经批复的节目内容,同时要做好广播自办节目和电视自办节目的播出工作,不得误播和任意停播(特殊情况除外),要保证洮南人民能收听、收看到本市的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及其它节目,如节目受到外台的干扰,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果断采取防范措施。

一、综合播控部工作人员在综合播控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值班人员按照《机房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每次值机任务。

二、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准时播出自办节目,若出现人为的误播或停播(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年底部分台站补贴(每次人为事故扣除100元台站补贴)。

三、值班人员在值机期间,要密切注意机房设备,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如果不能进行技术处理则及时与综合播控部负责人联系,综合播控部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恢复信号正常。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播出日记,如实做好记录,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事之间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五、综合播控部成员要按时参加融媒体中心组织的每周一的大扫除和每周二的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有病有事与部门负责人请假。

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机房,否则出了事故,按违反制度严肃处理。若有特殊情况,要请部门负责人安排替班,在交接完工作后方可离开。

七、要求值班人员熟悉机房的各种设备,以便发生故障时能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八、值机期间发生停电等特殊情况,值机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待到下班时间方可离开。

综合播控部成员要与时俱进,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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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管理制度

技术部属于融媒体中心技术职能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提高业务技术素质,同志之间相互团结、相互帮助,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在融媒体中心的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完成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农村有线电视的维护维修及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各乡镇广播电视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传遍千家万户。

一、事业管理技术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迟到,没到休息时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管理好瓦房无线发射机站,设备发生故障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三、维护好有线电视,使用户能正常看好电视,发生故障时48小时内恢复畅通(主线光缆除外)。

四、配合乡镇技术人员维护好乡(镇)有线电视,保障洮南新闻的传输畅通。

五、维修室里的仪器设备及维修工具,统一管理使用,不能私自带回家。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私自做主,擅自接机器私自维修,个人收起费用占为己有。

六、没经过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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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新闻部广播电视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等生产流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和水平,体现新闻部“责、权、利”明确的部门管理思路,充分调动部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坚持新闻“三贴近原则”,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新闻部实行文字编辑负责制,文字编辑对新闻部负责人负责,新闻部负责人对主任负责;新闻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文字编辑人选。

二、新闻部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拿不准的问题要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要经新闻部负责人批准。

三、新闻部工作人员要求真务实、敬业奉献、严谨细致、诚实公正。采访时要充分掌握材料,多方核实情况,用事实说话,防止以偏概全,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

四、新闻报道要求准确、公正、及时、全面,要在保证数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报道质量,会议新闻必须使用脚架拍摄。

五、当天发生的事件新闻稿件必须当天交稿,提倡报道任务结束后及时发布。文字编辑在接到稿件后,即时编辑转交播音员配音,以便记者后期编辑,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错。若遇特殊情况,则必须在第二天早上把新闻稿件交予文字编辑。

六、新闻采访随叫随到,对所用的摄相机、脚架、录音笔、话筒等新闻采访设备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要树立“人在,设备在”的意识。采访完毕设备要放回单位保存(个别特殊情况例外)。设备如要出借,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因个人保管不慎或其它个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七、要树立团队精神和积极创新意识,团结友好,互帮互助。敢于创新,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整体推进新闻部的全面工作。

八、遇视频直播或重大新闻报道以及专题片拍摄等任务,由主任或部负责人统一安排各项工作任务,节假日采访按单位加班规定执行。

九、广播电视新闻节目每组播出时间控制在10-12分钟。

十、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在一个时期后予以适当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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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调中心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治安保卫工作是维护安定团结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保卫意识,把安全保卫作为自己重要组成部门,切实承担责任。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有害安定团结的事,自觉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作斗争。
  3、加强对内部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报告。
  5、各部门要注意关锁好门窗,并使用好安全设备,加强对贵重物品的管理工作,现金必须做到当天存行、单位公章落实专人保管。
  6、严格门卫值班制度,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关和住宅,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二、安全防火制度
  1、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准乱动电器设备和移动电源,不准用电炉子、照大灯泡和长明灯,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导体线代保险丝和超负荷运行,各部门要经常检查室内外电线是否残损和漏电,做到人走灯灭。
  3、防火安全检查要经常抓,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4、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完成,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向融媒体中心领导报告,并及时扑救。
  5、发生火灾后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大力宣传消防法规,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达到“三懂三会”的要求。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认真实施安全文化工程,把安全教育纳入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增强融媒体中心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实现“广播电视安全、优质进万家”的总体目标。
  2、深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防火、防电、防水、防爆、防中毒、防事故等安全知识,大力倡导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3、充分借助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中心从业人员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100%。
  4、对工程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范知识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5、各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驾驶员、安全保卫人员的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100%。
  6、融媒体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努力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及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广播电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和人防与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其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火灾、防爆炸、防自然灾害、防工程灾害、防治安灾害事故、防坏人破坏,保障广电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和传输。
  (二)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融媒体中心安全生产调度中心监督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对本制度执行情况随时进行监查,对违规行为有权向其所属部门领导提出限期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督查督办。

  (三)融媒体中心、各部门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将责任目标细化、量化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四)安调中心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要求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存在隐患的部门必须按照要求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按期整改。做到有一件、立一件、改一件、销一件、件件有记录。
  (五)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部门,要在安调中心指导下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围绕方案制定合理的规划,做到责任、要求、进度三落实,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排查整治结束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必须由当事人签字并收集归档。
  (六)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法规的学习与教育,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分别持安全资格证和操作证上岗,无证书员工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申领到相应证书后才能上岗。
  (七)设施设备安全。
  1、电视机房、制作、播音室以及办公地点,要配齐消防设施。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禁止在机房、制作、播音室内吸烟、乱扔烟头。严格禁止与本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3、严禁在机房、生产场地和宿舍、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自觉遵守用电、用气、用水安全规定,妥善管理好电源、气源、水源以及财产。
  5、机房和传输网络中配电设施、避雷设施、线路布局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6、杜绝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网络传输设备。
  7、生产设备要严格按照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8、各种设备和仪器运行,操作者应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不得带电作业。如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或操作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八)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系统应急救援预案。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要时,应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
  2、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单位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

  3、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接受命令和任务的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与现场保护。
  4、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发生事故的部门主管和当事人必须密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处理。
  6、以通报或其它形式教育职工。
  (九)奖励与惩罚。
  1、对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由融媒体中心予以表彰、奖励。
  2、违反本规定,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党纪或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本年度内发生了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取消当年的评奖资格。
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1、广播电视安全管理在台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上级政府的领导,接受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作为台党组、行政工作 的重要议事日程。

  3、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中层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统内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融媒体中心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对全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并对整改情况督查督办。
  5、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安全检查,主持安全工作例会、督促部门落实安全工作日常事宜。
  6、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制定应急预案,部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六、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以防水、防爆、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各种临时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应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及时上报,并限期进行整改。

  4、积极疏导、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努力为本系统员工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七、事故应急救援与报告制度
  1、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本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好抢险救援力量和器材。
  2、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常识和应急设备的使用知识,努力提高事故救援水平与反应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单位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主管立即向市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拖延不报,隐瞒不报。
  4、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接受命令任务的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现场保护。
  5、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主管和当事人必须积极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不得阻挠和干涉,同时认真做好群众、受害者家属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八、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1、年度内发生轻伤或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事故,予以内部通报,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并按事故损失总额的3%—5%给予赔偿。

  2、年度内发生重伤或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在1万元至5万元的事故,予以内部通报,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同时按事故损失总额的3%—8%给予赔偿,触犯法律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生死亡或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予以内部通报,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视同责任大小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或者辞退等处分。同时按事故损失总额的3%—10%给予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 洮南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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