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零繳稅等於沒納稅 影響買房買車資格? 稅總權威迴應來了!

去年個稅起徵點提高,今年六項附加扣除優惠落地,一再加碼的個稅改革紅利惠及千家萬戶,讓工薪族喜獲“加薪”。但也有人懷疑,一旦申報附加扣除可能不用交個稅,等同於沒有納稅記錄,將被視為中斷納稅。那麼,購車買房積分落戶的資質也都會受影響。有人因此決定放棄附加扣除優惠。

昨天上午,國家稅務總局權威回應來了!

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近期接到納稅人來電諮詢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納稅記錄有關問題,中心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個稅零申報是否等於沒有納稅記錄?

答:納稅人2019年1月1日以後取得應稅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或根據稅法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以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就是說,即便是零申報,均在納稅記錄中連續記載。

個稅零繳稅等於沒納稅 影響買房買車資格? 稅總權威回應來了!

個稅零繳稅影響買房、買車資格?

有人主動放棄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是享受個稅抵扣的減免紅包,還是謀求購房、購車資格?這成為擺在很多北漂面前的一道無奈的選擇題。

有人主動放棄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從2019年開始,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同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6項支出可以抵扣個稅了。

對於工資薪金所得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來說,僅僅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個稅減稅幅度就超過了50%。再加上如果能享受幾項專項附加扣除,月入萬元甚至可以零繳稅,不用繳納個稅了。

然而,對於這樣一個實實在在的個稅減稅紅包,有人卻選擇主動放棄,或者選擇少申報一些額度,以讓自己能保持連續繳納個稅,從而保證自己的購房、購車的資格不受影響。

在北京工作的獨生子女張女士,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6000元,其本可以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抵扣,這樣一來她每月就可以免繳個稅了,但聽說個稅零繳稅視同中斷納稅,為了不讓自己在北京購房、購車的資格前功盡棄,無奈選擇了放棄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零繳稅影響購房、購車資格

跟張女士有同樣顧慮的人大有人在。他們的擔心如出一轍,就怕個稅繳稅記錄中斷,導致喪失購房、購車的資格。在很多城市,購車、購房的資格是與社保和個稅的連續繳納相掛鉤的。

以北京為例,非京籍在北京購房,要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北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購車的話,自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5年,每年都要有繳稅記錄,個稅需大於零,該繳稅記錄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斷年補繳無效。

那麼,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後個稅零申報,個稅繳納是否還是連續呢?根據媒體報道,北京稅務熱線回應,個稅零申報等同於沒有納稅記錄,將被視為中斷納稅。

個稅零繳稅等於沒納稅 影響買房買車資格? 稅總權威回應來了!

記者在線諮詢北京稅務局個稅問題截圖。

中新網記者也在線諮詢了北京市稅務局,其客服人員證實,若是購房購車,個稅零繳稅將視同中斷納稅。

如何避免減稅和相關資格二選一?

在個稅零繳稅視為中斷納稅,從而影響購房、購車資格的情況下,被迫放棄享受個稅優惠政策成為很多人無奈的選擇。在外界看來,納稅人無法享受到國家給予的減稅紅利,這有違給居民減稅、促進消費的初衷。

對此問題,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如果有相應的證據證明公民在抵扣後無需繳納個稅,在執行過程中應靈活處理,不能因為享受了個稅減免就剝奪了這一群體的買房、買車權利。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對媒體表示,每項政策都不是孤立的,實施必然會引發連鎖反應。各地可根據自身城市發展規劃,對人口等資源承受能力作出適當評估,考慮對購車、購房等個稅指標動態調整。

還有意見認為,有條件的地方完全可對限購政策調整,將社保、個稅記錄都改成只看社保繳納記錄,以避免減稅利好因“誤傷”而打了折扣。

(文章來源: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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