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就在近日,吳江區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吳江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點:


考核類型為“物業項目日常管理考核”、“物業項目社會工作考核”、“企業年度監督考核”、“項目年度綜合評定”、“企業年終綜合評定”。
每年1月下旬,區住建局結合鎮(街道)物業服務項目年度考核等次,綜合評定物業項目及物業服務企業年度考核等次,其中優秀20%、良好40%、合格30%、不合格10%


以下情況會進行行業通報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以下情況可一票否決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可滾動查看)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此外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還發布了政策解讀——


重磅!吳江區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考核辦法》!9月10日起施行

一、出臺背景為進一步規範吳江區物業服務企業經營管理,提升物業行業服務水平,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促進吳江區物業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助力基層治理提升,特制定物業服務企業監督考核管理辦法。


 二、文件依據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蘇州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吳江區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全區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等相關規定。
 三、主要內容(一)監督考核對象全區範圍內的物業管理(自管)住宅小區。為體現考核的公平性,根據住宅小區的現狀分為兩類:A類為物業服務等級在三級以下(含三級)的小區;B類物業服務等級在四級、五級的小區。
 (二)監督考核組織領導 1.區住建局成立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房產管理處,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2.各區鎮(街道)組建考核小組,具體負責對轄區內住宅小區物業項目實施考核,並提出考核意見。
 3.區住建局、區文明辦、區331專班、區消防大隊、區公安局、區城管局、區市場監督局等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有關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並安排相關專業人員參加考核。
 (三)監督考核內容 1.物業服務項目日常服務情況,主要包括:綜合服務;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公共秩序維護;衛生保潔;綠化養護。
 2.物業服務項目社會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垃圾分類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其他社會管理工作。

 3.物業服務企業經營管理情況,主要包括:接受相關部門監督與指導;配合開展各類創建工作;依法經營與市場秩序;企業管理與服務評價企業表彰等。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項目)自物業服務合同起始之日起納入檢查考核。
 (四)監督考核辦法1.考核類型考核分為“物業項目日常管理考核”、“物業項目社會工作考核”、“企業年度監督考核”、“項目年度綜合評定”、“企業年終綜合評定”。
物業項目區鎮(街道)考核。區鎮(街道)按照《吳江區物業服務項目日常檢查考核標準》每季度一次對轄區內的物業服務項目日常業務管理工作進行考核,並結合相關部門對物業小區社會工作的反饋成績進行綜合評分。
物業項目區級考核。區住建局聯合區文明辦、區331專班、區消防大隊、區公安局、區城管局、區市場監督局等相關部門及考核專家庫成員對全區物業項目進行季度抽查,抽查比例不少於10%,全年不低於50%;同時結合全區年度重點工作、專項工作和信訪投訴等對物業項目進行動態考核評分。
企業年度監督考核。由區住建局聯合企業註冊地區鎮(街道)按照《吳江區物業服務企業檢查考核評分細則》(附件3),每年一次結合信用等級考核對全區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考評打分。

年度綜合評定。每年1月初,各區鎮(街道)對所屬區域內物業管理服務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確定考核等次。每年1月下旬,區住建局結合區鎮(街道)物業服務項目年度考核等次,綜合評定物業項目及物業服務企業年度考核等次。
2.行業通報情況對考核中發現的扣分事項和存在問題,由考核單位下發《吳江區物業管理檢查考評限期整改通知書》,同時督促整改落實。對物業服務企業(管理項目)出現嚴重問題的,由區住建局將情況彙總後發文,在行業內進行通報。凡被通報的物業服務企業,應自接到通報之日起10日內完成整改,並將整改書面報告提交屬地物管辦;屬地物管辦要做好整改督促指導工作。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服務項目未按照要求及時整改,或拒不整改,則企業和項目年度綜合評定降低一個等級。
3.一票否決情況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違法違規等社會影響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等的事項,企業和項目年度綜合評定直接列為不合格。
(五)考核結果審定及運用1.定期通報建立考核結果季度通報制度,每季度對參加考核的物業服務項目的考核分數和等級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對該季度日常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優秀的做法開展交流,對較為典型的物業服務問題、較為嚴重的安全隱患等扣分情形進行公開。物業服務項目、企業年度考核結果在中國吳江網站、吳江日報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由區住建局發文公佈,考核結果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2.考核結果運用①創先評優。物業服務企業年度綜合評定得分、物業服務項目年度考核得分作為評選優秀物業服務企業、先進物業服務項目、優秀項目經理的重要依據。
②資金獎勵。全區每年根據項目、企業考評成績及區鎮推薦評選區級優秀物業項目、優秀物業企業、優秀業主委員會,並給與一定的資金獎勵。
③榮譽獎勵。全區每年根據項目、企業考評成績及區鎮推薦評選區級優秀物業管理區鎮(街道)、優秀物業管理工作者、優秀物業管理社區、優秀物業管理社區工作者和優秀物業項目經理。
懲戒措施。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將考核成績作為物業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期物業管理招標、示範物業管理項目評價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實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對考核較差、檢查整改不落實的物業服務企業,建議業委會按規定程序予以解聘。同時,列入業委會不被推薦物業招標企業名單,政策性住宅小區項目招投標中予以信用扣分。對考核名次排在前列的優秀物業服務企業,列為業委會重點推薦物業招標企業,並在政策性住宅小區項目招投標中予以信用加分。
四、實施時間本辦法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考評細則根據實際情況每年修改並公佈,本辦法由區住建局負責解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