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學創作者:新時代的包身工?


西安交通大學人文學院 戴思宇

在很多人眼裡,網絡文學是塊大蛋糕。截止2019年,網絡文學的讀者規模已突破4.55億人,佔網民總體的53.2%[1];“IP”改編熱潮興起,影視劇、遊戲、周邊產物接連推出。連帶之下,網絡文學創作者也似乎成了個輕鬆又賺錢的行當,就像“大神”收入榜單上列席的常客一樣,只要敲打鍵盤,就能夠日進斗金。

光鮮背後,網絡文學創作者並不輕鬆。2017年,網絡文學創作者已達1400萬,各類網文作品累計達1647萬部(種)[2],一舉成名的作者只是少數,更多的作者所做的更像是收入極低的體力勞動。作者的收入主要有兩個來源:版權運營、閱讀收益。對於普通作者來說,賣出版權遙遙無期。而閱讀收益則分為訂閱和打賞。

打賞收入不穩定,訂閱佔普通作者收入的絕對主體。在“閱文”旗下的起點中文網上,閱讀1000字小說需要支付5分錢,如果是高級VIP則只需要支付3分錢[3],而資深讀者有很多都是高級VIP用戶。假定一個作者一章小說更新3000字,每天抽出2-3小時更新2章,那麼每有一個讀者閱讀今天的更新,產生的收益是1角8分。而起點中文網實行的訂閱分成制度是50%分成,因此作者僅能分到9分錢。假設作者每天更新,訂閱人數穩定在1000人(對很多作者來說,“千訂”是一個門檻),按照這樣的算法每月訂閱收入也僅有2700元左右,甚至不及絕大多數的體力勞動所得。

一時激情無法長年累月持續,這份微薄的收入是很多作者開始創作的理由,也是很多作者沒有放棄創作的理由。貼補家用、獲得尊重、贍養病患……網絡文學作者來自社會的各個行業群體,絕大多數創作者的生計和自我認同都需要依靠收入支撐。

這並不意味著這些創作者是金錢的應聲蟲。作者後臺的訂閱數字同時顯示了讀者對小說的認可程度,在盜版橫行的語境下,可貴的付費讀者群體選擇支持正版,是對作者最大的鼓勵和認同,也是和作者最直接的交互方式。他們理解創作者的生存壓力,也願意為更優質、更成熟、相對更具有審美價值的作品每月付出一瓶可樂的價錢。在傳統文學受眾日漸減少的年代,網絡文學的交互性、互文性和同類型作品間的超文本性質使其成為了未來文學生態的一種新的可能性;事實上,從網絡文學付費制度成熟後,2008年到2018年,流行的網絡文學作品水平整體上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量新故事類型產生,審美水平也從曾經的“黑社會”“龍傲天”變為多元化的相對成熟的審美,例如《宰執天下》、《顧道長生》、《美食供應商》等,都是用心講故事的慢熱佳作,受到讀者廣泛認可。

這種欣欣向榮的態勢在2020年4月戛然而止。

4月27日,閱文集團正式宣佈換帥,騰訊團隊空降管理層。幾乎同一時間,“龍的天空”論壇上作者爆料,收到的新制式合同多出瞭如下內容:

作者系被閱文集團聘請創作作品,權利歸閱文所有,直到作者死後五十年為止;閱文可以免費發佈作品,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作品版權歸閱文所有,可以任意使用、運營、買賣;作者和閱文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保護,不享有任何工資、福利、保障等權利;合約期間作者一切文字作品屬於閱文所有;作者在其他平臺發表作品系違約,收益歸閱文所有;閱文擁有對作者下一部作品的優先權;閱文需要支付作者的收益為廣告費減去運營成本後的淨收益;閱文可以任意改動作品,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等[4]。

如果這樣的合同有效,意味著:

作者是閱文平臺免費僱傭的“槍手”,著作權(版權)屬於閱文平臺,儘管靈感、大綱、內容都是作者一字一句寫出來的,和平臺毫無關係,但這部作品法律意義上完全屬於閱文平臺,而平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

平臺可以以諸如1元錢的象徵價格(或是完全免費地)將版權授予騰訊動漫等騰訊系媒體平臺,而不用支付作者合理的分成。

簽約後,作者無法離開閱文平臺,除非永久不再創作,否則所有收益都要賠償給平臺。在簽約期間(通常是五年及以上的長約),作者所有創作——包括非網絡文學的,例如學術論文、傳統文學創作和商業出版物創作、專利等,雖然不發表在閱文平臺上,按照《著作權法》第三條對“文字作品”的定義,也都屬於閱文平臺所有。也就是說,假設一個在校大學生作者放棄網絡文學創作,他發表的碩士論文、博士論文、期刊論文、專利等在法律上都屬於閱文平臺[5]。

平臺可以無理由直接踢作者出局,指派槍手續寫作者作品。

作者必須配合平臺宣傳、維權等,宣傳成本由作者承擔,維權收益歸平臺所有。

只要平臺願意,隨時可以將作者的作品設為完全免費,讓作者沒有任何收入,合法拿捏作者。

付出這種程度的代價,作者能獲得的可見收入,是廣告費減去“運營成本”的淨收益,但這二者都不透明,金額完全由平臺決定——也就是說,只要平臺願意,即使一分錢都不支付也完全可以做到;甚至只要平臺願意,還可以讓作者倒欠錢,正如著名作者“夢入神機”的表態:“法律上是可以搞你的,一旦你和平臺發生矛盾,這把劍就管用了。”[6]

這樣的合同條款,讓網絡文學創作者只能寄希望於平臺的良心。而幾乎同一時間,作者們發現了頗具黑色幽默的一件事。

曾創作《丹朱》《上品寒士》《雅騷》等人氣作品,新生代歷史網絡小說作者代表人物之一的“賊道三痴”於2014年因病逝世,妻女依靠他生前作品的收入維持生活。2019年,閱文平臺突然封禁了“賊道三痴”絕大多數作品。2020年4月,“賊道三痴”被封禁的作品又突然在微信讀書平臺上出現(閱文和微信讀書同屬騰訊旗下,微信讀書由閱文授權書庫),經多位作者確認處於免費狀態[7]。

在當下語境中,“包身工”原本已經是一個被束之高閣的歷史名詞,近日卻重新開始被網絡文學創作者提起。

夏衍的《包身工》描述了當時日本在華紗廠裡的女工,被強迫和誘騙立下契約,拿很少的“包身費”,把契約期間的人身自由賣給包工頭的慘狀。她們一切聽命於包工頭,不許回家和去其他工廠,待遇極差,所有工資歸包工頭所有。

當然,她們也是簽了一張“賣身契”的,所以一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是她們自願、咎由自取,遵守約定是契約精神的體現:

“立自願書人×××,情由當年家中困難,今將少女××自願包與招工員×××名下帶到上海紗廠工作。憑中言明,包得大洋三十元整,以三年滿期,此款按每年三月間付洋十元。自進廠之後,聽憑招工員教訓,不得有違。倘有走失拐帶,天年不測,均歸出筆人承認,與招工員無涉,如有頭痛傷風,歸招工員負責。三年期內,該女工添補衣服,歸招工員承認。倘有停工,如數照補。期限×年×月×日滿工,滿工後,當報招工員數月。恐後無憑,立此承認。”

截止2020年5月3日,在幾天的沉默發酵後,閱文平臺發文作如下回應。閱文集團CEO程武發表題為《面孔會變,夢想不會——致網絡文學作家》的公開信,指出新合同是舊團隊所擬,呼籲作者信任平臺,表示“更大的支持和投入帶來的是發展、進化,而不是推倒”“大家好,生態才好”[8]。針對新合同條款問題,目前閱文平臺並沒有具體回應,稱是“閱文於2019年9月推出的合同”,並非新合同[9],提出:由作者報名參加5月6日閱文舉辦的懇談會,對商業模式、作家生態以及作家合約等大家關切的問題展開討論。

創作者群體對這樣的回應並不買賬,反抗的呼聲聲勢日高。包括“夢入神機”“我吃西紅柿”“天蠶土豆”“姬叉”“流浪的蛤蟆”等在內的知名作者紛紛發聲聲援,多數讀者群體也發聲反對、為《著作權法》修訂提交意見。值得注意的是,其他行業的工作者也表達了對網文創作者反抗的支持態度。這是一個罕見的“出圈”現象。

事實上,無論事件“真相”如何,新合同的擬定人屬於舊團隊還是新團隊,責任應該如何劃分,對於大眾來說,重要的並不是這些,甚至也不是網絡文學創作者群體的境遇,而是這樣一份合同能夠出現的現象。這無疑是一個不好的徵兆:在未來,內容創作者可能會成為某個平臺的奴隸,儘管一切勞動成果都由內容創作者創造,但這一切卻會被平臺合法地攫取,連一點殘羹剩飯都不留。

創作者無路可逃。在數字資本主義的語境下,作者和讀者通過平臺交互的過程,事實上為中介平臺生產了“一般數據”(General Data),即作者群體創作時的選擇結果、讀者群體搜索和閱讀的結果。從表面上看,作者將作品放在某個平臺上供讀者閱讀,平臺僅僅提供場地和中介;但當平臺逐漸做大、擁有行業領導地位後,它掌握瞭如此多的一般數據,就反過來鉗制了作者群體和讀者群體,使得他們事實上別無選擇,只能夠被束縛在平臺。創作者只能夠在平臺上才能獲得“被看”的資格,而讀者群體只有在這樣的平臺上才能“看”,而平臺能夠任意“看”創作者和讀者,通過算法、推薦、曝光率的策略,選擇和塑造他們的傾向、喜好、創作和閱讀類型(正如靈異類型的網絡文學曾經一夜之間幾乎被全部封禁一樣),進而隱蔽地控制受眾的頭腦。考慮到同一個權力-資本對不同媒體平臺的同時控制(網絡文學、遊戲、動漫、影視劇等),這樣的擔心恐怕不是杞人憂天。

來自清華大學的張錚、吳福仲教授就指出,“依賴於數字基礎設施和網絡的本質特徵,平臺得以實現更為複雜的協調和精益的生產,從而建立起自己的壟斷性地位。”,創作者投入了大量機會成本,收益不可預期、不安全、福利匱乏,惶惶終日,“屬於政治經濟學上的不穩定無產者(Precariat),又譯‘朝不保夕族‘”[10]。在這項研究中所引用的《平臺資本主義》,其作者斯爾尼切克(Nick Srnicek)曾表達自己對於平臺(Platform)的隱憂,以Facebook和亞馬遜為例,指出儘管這些平臺提供了一些公共性的幻象,但它們幾乎必然傾向於濫用自身的權力。(來自《洛杉磯書評》Tobias Haberkorn的採訪)

作為大眾媒介的一種,網絡文學曾為很多網民,特別是年輕人這個群體提供對世界的想象。多種敘事互相交叉,百花齊放、眾聲喧譁,整體向好。閱文集團前高管吳文輝曾指出,“如果一部作品裡全部是吸引眼球、嚇唬人的東西,讀者會覺得很爽,但也會覺得這個東西是沒有價值的,看看就過了,不值得付費,但一個很好的故事,是值得為它付費的。所以在我們平臺上出現的一些內容,雖然表面上與傳統的文學有一些不同,但歸根結底還是符合中國傳統的文化觀、價值觀的,而且會強化傳統的家庭觀念、道德觀念。違反基本道德的內容是會天然被用戶所排斥的。”[11]這種基於相互可視的公共生活敘事被“免費流量”的反敘事擊敗了,正如同創作者天然相信的“勞動得食”敘事被“壓榨作者”的反敘事消解一樣。一名作者表示:“你們是把作者看得多賤,才會覺得免費會讓作者活得更好?”也正是基於理解這個邏輯,才會有大批讀者支持作者,因為:只有讓雞活下去,雞才能下蛋。

假定網絡文學創作者的境遇得到了最壞的結果,這就成了一個齊澤克式的徵兆:它不僅顛覆了自身的基礎,使得平臺反過來處於“天生”應當剝削創作者的地位,創作者沒有拒絕這種出賣的權利(否則就無法在新媒體語境下作為創作者存在),也使得所有內容創作者、所有勞動者都陷入了潛在的恐懼:這樣的情況在各行業都是可以複製的,當平臺具有主導或壟斷地位時,可以依仗一般數據反過來任意奴役內容創作者和勞動者,而他們無路可逃。當一個創作者發覺其他創作者都陷入某個環世界時,如果他試圖脫離這個環世界,那他就成為了一個被剝奪權利的“赤裸生命”,不再被視為一個“人”(無法以這個身份繼續生存),就像出走閱文的創作者大多銷聲匿跡一樣。這樣的情況曾經發生在一些漫畫雜誌上、外賣行業裡,網絡文學行業是不是下一個?誰也無法預料。

假定其中某一個平臺完全得勝,創作者對自己的作品幾乎喪失了所有權利。這就是最壞的未來。平臺可以任意插手創作,處置收益,內容創作者幾乎可以預見大量流失,剩下的只有批量複製的機械作品,以及平臺“滿意”的作品。這就意味著,資本可以通過平臺的主導地位及多平臺的聯動來操縱影響人們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幾乎一切,進行議程設置,而無組織的受眾幾乎沒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和可能性,甚至無法意識到這一點;少數能夠意識到的人則會陷入沉默的螺旋,即使想要表達,也會成為脫離環世界的“蜱”,完全地生命政治化,甚至爭取不到曝光被“觀看”的待遇。而想要成為內容創作者,除了這個平臺已經別無選擇。到那時,大部分人將醉生夢死,聰明又有良心的人會保持沉默,因為內容創作在這樣的生態下已經被扼殺了可能性。

到那時,就只有兩句詩可以唸誦了:

有時我孤獨一人坐在麥地為眾兄弟背誦中國的詩歌

沒有了眼睛也沒有了嘴唇

——海子《五月的麥地》

參考文獻:

[1]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4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EB/OL].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http://www.cac.gov.cn/2019-08/30/c_1124938750.htm,2019-08-30.

[2] 張毅君. 2017年中國網絡文學發展報告[J]. 出版人, 2018(10).

[3] 起點中文網.VIP會員特權[EB/OL].https://www.qidian.com/help/index/7.

[4] 來源:@瞎胡亂寫 2020年5月2日14:30發佈於“龍的天空”論壇,標題為“整理、集合閱文最新版合同的坑點”。http://lkong.cn/thread/2561203.

[5] 來源:@釀茄子 2020年5月3日12:10 發佈於“龍的天空”論壇,標題為“文字作品優先,不是文學作品......心態崩了”。http://lkong.cn/thread/2565124

[6] 來源:@夢入神機 2020年5月2日16:43 發佈於微博。https://weibo.com/1730861207/J04zHnFI5?type=comment#_rnd1588483650549

[7] 來源:@持劍獨往 2020年5月2日22:30 發佈於“龍的天空”論壇,標題為“賊道三痴遺作《清客》遭起點下架卻在微信讀書免費閱讀”。http://lkong.cn/thread/2562716

[8] CNMO新聞.閱文集團CEO發佈聯名公開信:作家是閱文最寶貴的財富[EB/OL].https://www.sohu.com/a/392275792_115831,2020-04-30.

[9] 來源:@雲中仙客 2020年5月3日00:41 發佈於“龍的天空”論壇,轉載閱文平臺發佈於作家助手的“閱文官方:關於近期不實傳言的說明”。http://www.lkong.net/thread-2563342-1-1.html

[10] 張錚,吳福仲. 數字文化生產者的勞動境遇考察——以網絡文學簽約寫手為例[J]. 同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30(03):35-44.

[11] 邵燕君.邵燕君 x 吳文輝:網絡文學恢復了大眾的閱讀夢和寫作夢[EB/OL].https://new.qq.com/omn/20180507/20180507A15WGA.html,2018-0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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