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現場監督 助推法院“陽光執行”

9月10日,應騰衝市人民法院的邀請,騰衝市人民檢察院派員依法對一起鄰里關係糾紛案強制執行活動進行現場監督。


檢察機關現場監督 助推法院“陽光執行”


檢察機關現場監督 助推法院“陽光執行”


2017年3月,馬某甲與馬某乙因滴水位糾紛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後判決雙方自行拆除在兩戶南北相鄰處超過本戶強外皮23CM以外的屋簷瓦。判決生效後馬某甲拒不拆除,馬某乙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為確保該案執行活動依法進行,執行開始前,檢察官對案情進行詳細瞭解,全面審查了執行依據的合法性及執行方案的合理性。在執行現場,檢察官對執行人員的強制拆除行為進行全程監督,經過五小時的執行,判決確定應拆除的屋簷瓦全部拆除完畢,當事人雙方爭議畫上圓滿句號。

此次現場監督,既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又有效助推“陽光執行”,確保了法院執行活動規範、透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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