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颠覆者,孙中山为何最终魂归南京?

如果说,时代与伟人相互成就,那么显然这一理论用在孙中山身上是非常合适的,时代成就了孙中山,孙中山也改变了一整个时代。

帝国的颠覆者,孙中山为何最终魂归南京?

孙中山,名文,字载之,号逸仙,广东省中山市人。孙中山从小时候开始,就把洪秀全视为自己的人生导师和偶像,甚至自称为“洪秀全第二”,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青年孙中山心怀救国之志,在香港学习西医成为了一名医师,试图以自己的医术拯救国人。但是随着列强入侵的日益加深,他发现医术只能医治人身,而不能医治人心,对于拯救国家来说更是杯水车薪。

帝国的颠覆者,孙中山为何最终魂归南京?

这时候的时局也对孙中山的人生选择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是维新主义的失败,以康有为和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曾经一度给旧中国带来了新的希望,但是他们的努力依然在顽固派地强势绞杀下破灭;

其次太平天国的失败,使得老百姓看到清王朝已经不再是那个不可摧毁的帝国,人民的愤怒随时有着再次让整个帝国覆灭的可能;

第三日本侵略的加深,使得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

最后美国的崛起让孙中山看到了新的可能,他早先受到郑观应《盛世危言》中“立宪法”、“开议会”,实行立宪政治的影响,也受到美国民主共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影响,先进思潮的学习使得他对于中国的前途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此种情况之下,孙中山毅然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从此他抛弃医学事业,走上了推翻清朝的革命道路,而这条路他一走就是一生。

帝国的颠覆者,孙中山为何最终魂归南京?

孙中山以他的一生,践行着作为伟大的革命先行者的理念,毛主席就是孙中山先生的“铁杆粉丝”,早在1938年孙中山去世13周年时,毛泽东在延安举行的纪念大会上就满怀敬佩地说道:“在为革命事业进行40年艰难曲折的奋斗中,孙先生总是愈挫愈奋,不屈不挠,再接再厉。当着多少追随者在困难与诱惑面前表现了灰心丧志乃至投降变节的时候,孙先生总是坚定的。”这段话说的是很正确的,再多次的失败诸如上书李鸿章、广州起义、惠州起义等,都没有使得他失去对革命的信心。

帝国的颠覆者,孙中山为何最终魂归南京?

孙中山的这种决心和信念,不仅出于自己对国家的热爱,更出于他对一起出生入死的同仁志士的责任感。这一点在徐克导演的《黄飞鸿》电影中,表现的尤为到位。

在白莲教祭典一段,孙中山的好友陆皓东说:你看看这群人,为了个泥菩萨,连命都可以不要。

黄飞鸿:皓东兄,快走。

陆皓东:走,往哪走啊,如果中国人都像他们那样,那就没得救了,能走到哪里呢,走不了的。中国没得救了,中国没得救了!

最终得知挚友舍生取义之后的孙中山言道:但愿朝阳常照我土,莫忘烈士鲜血满地!

所以,后来中国民国的青天白日旗,采用的就是陆皓东的设计,代表了一种精神和信仰的传承。

帝国的颠覆者,孙中山为何最终魂归南京?

不屈的奋斗终究带来了辉煌的成果。1911年孙中山在南京建立中国民国临时政府,宣布了一个新时代的来临。至于为什么选择南京作为民国首都,是出于多方面综合考虑的结果。

从现实层面来说,北方地区仍然控制在清廷和袁世凯手中,并没有实现全国性的统一。南京作为富裕的东南重镇,粮食物产充足,毗邻东南港口,方便与外界沟通。另外南京与上海这样的港口城市不同,它不处于西方列强的直接影响之下,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从情感层面来说,孙中山最敬仰朱元璋和洪秀全二人,他们两位无一例外都是定都南京,然后进行北伐。南京作为南方各代王朝的首都,从来没有建立过外族政权,它对于汉人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一点又正好和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不谋而合。

孙中山先生曾经这样评价过南京:南京为中国古都,在北京之前。其位置乃在一美善之地区。其地有高山,有深水,有平原,此三种天工钟毓一处,在世界之大都市诚难觅如此佳境也

帝国的颠覆者,孙中山为何最终魂归南京?

孙中山只在南京当了三个月的总统,当时的总统府远不是现在南京大总统府的规模,不仅没有很奢华,反而显得相当简陋,但是孙中山在南京却度过了最愉快的一段时光。1912年4月1日,孙中山正式解除大总统职务,约友人胡汉民等人骑马游览南京紫金山。登上南麓,面对一片春色,孙中山环顾四周,他说:“候他日逝世,当向国民乞求一块土,以安置躯壳耳!”1925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病重,正在床上昏睡,汪精卫提出葬在北京景山,孙中山听后立马从昏睡中醒来,说:“不,不,我要葬紫金山。”众人一脸茫然,根本没人知道紫金山在哪。

孙中山先生临终前也留下遗愿:“吾死之后,可葬于紫金山麓,因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所以不忘辛亥革命也。”在纪念孙中山诞辰90周年时,毛泽东指出:“现代中国人,除了一小撮反动分子以外,都是孙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我们完成了孙先生没有完成的民主革命,并且把这个革命发展为社会主义革命。”虽然孙中山没能看到民主共和中国的诞生,但是他的意志由后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们继承了下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